|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通知公告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5-00183 [ 发文字号 ] 渝市监不予撤〔2025〕001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5-00183
[ 发文字号 ] 渝市监不予撤〔2025〕001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

被许可人:重庆亚信圆通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597952249K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26号2幢11-7                 

法定代表人:程濛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周明欣(身份证号***********)于2024年7月16日向我局提出申请,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身份信息于2018年3月12日被重庆亚信圆通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亚信圆通)冒用变更登记为监事,要求撤销监事备案事项,并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撤销登记申请表、承诺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等规定,我局出具了受理通知书,履行了对外公示、现场核查、立案调查、一案一审会商工作会等相关执法程序。

我局认为:重庆亚信圆通在2018年3月12日向原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经调查有证据证明周明欣的老公**与重庆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存在亲戚关系,**是重庆诚详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现法定代表人,**也曾是重庆诚详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其自愿将身份证交予他人,对用于办理变更登记监事备案应当知情;有证据证明重庆亚信圆通属于重庆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重要核心公司,主要从事债权方式集资及放贷业务,账面记录放贷总额高达***元,司法机关认定重庆亚信圆通经营活动中涉及将大量被害人的集资资金用于放贷,虚假放贷资金和无法确定的资金量巨大,涉及社会公众面广。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是对周明欣的询问调查,证明其2014年在重庆诚详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上班,后入职亚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重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上述两公司均为重庆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二是对重庆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的询问调查,证明周明欣系**堂哥**老婆,**亲自找到周明欣收取了身份证原件;

三是对重庆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专员(代办人员)彭兴华的询问调查,证明监事变更登记是由其办理,办理完成后将身份证还给周明欣老公**,**是**堂弟,系重庆诚详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是两江新区公安分局查办重庆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法集资办案卷宗,证明重庆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成立重庆亚信圆通、亚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重庆)有限公司、重庆亚信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债权转让、私募基金、受益权转让、股权直投为名目,设计非法金融产品,以对外公开宣传、口口相传等方式,针对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而重庆亚信圆通是重庆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核心公司之一,主要从事债权方式集资及放贷业务,涉及大量债权债务,影响社会公众利益。从2012年6月开始重庆亚信圆通募集债权项目资金,在债权方式集资过程中,重庆亚信圆通将公司自有资金和集资资金通过放贷给他人形成债权,再以转让该债权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

五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渝01刑初108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4)渝刑终23号,证明截止2019年7月重庆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亚信圆通等企业虚构项目、夸大投资收益、虚高项目价值,以虚假的收益情况欺骗集资参与人,对外募集资金尚有****集资人涉及*****本金未能偿还。

    2025年2月13日,本局通过邮寄方式向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送达《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被退回;2025年2月21日,本局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送达《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不予撤销重庆亚信圆通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周明欣监事备案事项决定的听证告知公告》,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

由于重庆亚信圆通在经营活动中涉及大量非法集资资金用于放贷,虚假放贷资金和无法确定的资金占比大,无法判断后续资金如何追缴,涉及社会公众人数较多,撤销监事备案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结合现有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规定,决定:不予撤销重庆亚信圆通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3月12日变更登记周明欣为监事的备案事项。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