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5-0010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08 | [ 发布日期 ] | 2024-07-13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5-0010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7-13 |
[ 成文日期 ] | 2024-07-08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张幺妹饮食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4年3月8日,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管局对巴南区张幺妹饮食店经营场所依法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安排服务人员对消费者进行提示说明,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巴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经监管执法人员复查,当事人已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该案例被市场监管总局评为“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第六批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