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4-00007 | [ 发文字号 ] | 渝人社〔2023〕560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1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1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4-00007 |
[ 发文字号 ] | 渝人社〔2023〕560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1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1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九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工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市政府决定开展“第九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表彰工作,评选表彰一批在质量发展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申报对象
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不超过5个,提名奖不超过5个。
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B、C、D三类)可申报第九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
二、评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节能、质量政策,连续正常生产经营5年以上;
(二)持续实施追求卓越绩效的经营管理模式,质量改进和管理创新成效显著;
(三)主导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水平,企业技术水平、新产品研发能力、节能减排及经营结果处于我市同行业领先地位;
(四)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国家或我市监督抽查工作中,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五)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模范履行社会责任,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将成立第九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联系市场监管工作的副秘书长、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评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聘请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第九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和第九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审监督委员会,具体开展第九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的评审和监督工作。
四、评选程序及步骤
(一)申报。凡符合市长质量管理奖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均可申报。申报企业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包括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至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做好申报企业资格审查,会同区县人力社保等部门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并按管理权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其中,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须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国资部门意见。各区县推荐申报企业名单须报所在地政府审核同意,并在本区县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4年5月31日前,通过重庆市表彰奖励信息系统上传有关推荐对象有关信息(申报表及其他申报材料可作为附件上传)。各区县推荐企业数量无名额限制。
(二)初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统一征求市级公安、生态环境、人力社保、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属外资或合资企业的,还须征求国安部门意见。
(三)资料评审。资料评审采用集中封闭的方式,由评审员分独立评审和合议评审两个步骤进行。独立评审为评审员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逐条评分,提交独立评审原始记录;资料评审结束后,各评审组组长组织本组成员进行合议评审,统一评审意见,形成资料评审报告。资料评审得分在500分以上(含500分,下同)的申报企业进入市长质量管理奖答辩和现场评审环节;得分在400分以上(含400分,下同)申报企业进入提名奖答辩和现场评审环节。
(四)企业答辩。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企业答辩,答辩组由7名以上评审员组成,邀请3名经济、管理、技术专家作为点评顾问,但不打分;答辩人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评审员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对答辩情况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
(五)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的主要程序为召开预备会、召开首次会议、现场查看、分工实施评审、召开座谈会、补充查阅、形成评审结论、召开末次会议、撰写评审报告等;现场评审依据为《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现场评审得分500分(含500分)以上及现场评审得分400分(含400分)以上500分以下企业分别进入市长质量管理奖及提名奖综合评选环节。
(六)综合评选。根据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得分,计算企业评审得分(其中,资料评审分占20%,现场评审分占80%)。评审得分与答辩得分之和为综合得分,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得分均500分以上(含500分),按综合得分排序,前5名的推荐为市长质量管理奖候选企业,不足5名的,空缺。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得分均400分以上(含400分),综合得分前5名的推荐为提名奖候选企业,不足5名的,空缺。
(七)评选委员会审议。评选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审议并提出市长质量管理奖及提名奖拟表彰对象名单。
(八)市政府审批。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第九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及提名奖表彰对象名单。
(九)社会公示。拟表彰对象名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公众对拟表彰企业提出投诉、举报或异议,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取消该企业的评奖资格;若情况不属实,则继续保留该企业的评奖资格。
(十)颁奖表彰。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合格的企业,按程序报请市长签署表彰文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表彰决定。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坚持原则,规范开展。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综合评议方式进行。各区县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及牵头单位,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积极动员、培育、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引领示范性强、质量管理绩效好、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企业积极参与、带头申报。
(二)严格标准,面向基层。推荐评选要严格条件从严筛选,坚持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等作为评选标准,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经得起实践检验,能得到群众公认。要坚持发展理念,重视中、小、微企业典型的培育。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落实“谁推荐、谁负责”要求,对未严格按规定程序推荐的企业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撤销其参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借机谋取私利、收取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已受表彰的企业,如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撤销其所获荣誉,并收回颁发奖牌及证书。严禁各区县、各单位利用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表彰工作,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六、奖励办法
坚持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获奖企业颁发奖牌和证书。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市市场监管局。
联 系 人:黄杰
联系电话:63711030
地 址: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1612室
(二)市人力社保局。
联 系 人:胡鹏飞
联系电话:88152785
地 址: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1号楼301室
附件:1.第九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申报材料清单
2.第九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申报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第九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申报材料清单
一、《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申报表》。
二、组织简介:申报企业应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要求撰写组织简介,字数在3000字以内。
三、自评报告:申报企业应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扎实开展自我评价,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撰写自我评价报告,字数在60000字以内。
四、证实性材料:申报企业须提供有关证实性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用户满意度调查报告等,具体材料见《申报表》“填报说明”。
五、企业形象宣传片电子文档1份。
上述申报材料除第五项外,均需准备纸质材料一式4份、电子文档1份。
附件2
第九届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
申
报
表
申报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推 荐 单 位 (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企业特别声明(承诺书)
一、本企业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所含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国家或我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三、本企业清楚了解市长质量管理奖评审所依据的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守则,并同意完全遵守。
四、本企业同意最后公布的评选结果为最终决定,在有关方面具有约束力。
五、本企业承诺,在获得市长质量管理奖后,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认真总结创奖经验,并将追求卓越绩效的经验和方法与社会共享,为市长质量管理奖宣传推广和应用研究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六、本企业同意不因本企业的申报市长质量管理奖行为,而要求奖项承办单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印章:
日 期:
填报说明:
1.市长质量管理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组成。需独立装订。
2.申报表内容按表格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各表具体要求见表后“注”,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系指申报当年前连续三年的指标。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不填之项应说明原因。
3.组织简介限在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
4.自我评价报告应对照评审标准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各条中有关说明的内容也可互相引用,但应注明。需要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限申报前三年内;无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只说明近年情况。报告文字力求简要,不得超过6万字数(含图表)。
5.证实性材料包含申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卫生体系认证注册(如已获认证)证书复印件;第三方质量检测、品牌评价、顾客满意调查等报告;前两年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年度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质量、品牌、专利等证书复印件;主要竞争伙伴名录、主要用户名单;申报企业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等。生产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产品的企业,还应提供相关准入证明(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6.申报企业应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当地市场监管局进行资格审查后,再报请区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在相应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7.申报表、组织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等四种材料纸质版本一式四份,电子版本一份。企业形象宣传片以及其他电子版材料以U盘拷贝报送。
8.为便于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与贵单位联系,请在申报表第二页的“联系方式”中详细写明单位申报质量奖工作的联系部门、联系人等信息。
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申报企业名称:
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明细:
通讯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最高管理者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卓越绩效管理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启动卓越绩效管理时间:
推进卓越绩效管理骨干人员:
辅导卓越绩效管理的专家:
企业成立日期: 经济类型: 企业规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业类别名称(小类): 行业代码(四位数):
主导产品:
注:1.经济类型指国有、有限责任、股份、集体、联营、私营、港澳台资、外商投资企业等。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2.企业规模划分详见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及其说明。特大型工业企业划分详见国家统计局《特大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
3.行业划分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准确填报。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1 |
总资产 |
万元 |
|
|
|
2 |
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
|
|
3 |
其它业务收入 |
万元 |
|
|
|
4 |
工业增加值 |
万元 |
|
|
|
5 |
利润总额 |
万元 |
|
|
|
6 |
纳税总额 |
万元 |
|
|
|
7 |
出口总额 |
万美元 |
|
|
|
8 |
总资产贡献率 |
% |
|
|
|
9 |
资本保值增值率 |
% |
|
|
|
10 |
资产负债率 |
% |
|
|
|
11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次 |
|
|
|
12 |
成本费用利润率 |
% |
|
|
|
13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万元/人 |
|
|
|
14 |
产品销售率 |
% |
|
|
|
注:1.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并盖章;
2.相关指标说明:
7-13项指标填写参见原国家经贸委《关于改进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及实施方案》的要求。指标的内容及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
①总资产贡献率= ×100%
平均资产总额
其中:税金总额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与应交增值税之和;平均资产总额为期
初期末资产总计的算术平均值。
报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
②资本保值增值率= ×100%
上年同期期末所有者权益
其中:所有者权益等于资产总计减负债总计。
负债总额
③资产负债率= ×100%
资产总额
其中:资产及负债均为报告期期末数。
销售收入
④流动资产周转率= ×100%
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利润总额
⑤成本费用利润率 = ×100%
成本费用总额
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为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之和。
工业增加值
⑥全员劳动生产率 = × 100%
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其中:由于工业增加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而职工人数不含价格因素,因此
应将增加值价格因素予以消除。具体方法可采用总产值价格变动系数消
除价格影响。
工业销售产值
⑦产品销售率 = × 100%
工业总产值(现价)
主要产品质量标准水平
(多类别产品分表填写)
产品名称:
采用标准:
主要技术指标 |
本 企 业 水 平 |
同 行 业 水 平 |
国际先进水平 |
|
|
|
|
注:此表可以复制。
近三年主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国家、市级)
时间 |
产 品 名 称 |
抽 查 部 门 |
抽 查 结 论 |
2021年 |
|
|
|
2022年 |
|
|
|
2023年 |
|
|
|
注:附主导产品连续3年国家级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报告。
近三年获奖情况
奖项名称 |
获奖时间 |
颁奖部门 |
|
|
|
|
|
|
注:填写市级以上主要获奖情况,如质量奖、科技奖、驰名商标等,并附证书复印件。
主要市场指标
主要产品名称 |
| ||
市场占有份额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
| |
顾客满意程度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
| |
顾客忠诚程度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
|
注:1.提供国际或国内市场占有份额指标及证实性材料,可采用政府部门、中介机构、权威媒体等提供的数据;无法填写或提供的应予说明。
2.提供顾客满意度和顾客忠诚度测评的证实性材料,鼓励使用第三方机构的评价结果,也可填写本企业的测评结果,并提供一份主要用户名单;无法填写或提供的应予说明。
同行业主要竞争伙伴情况
名称
地址 邮编
产品 品牌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注:国内及市内同行业竞争伙伴必须各提供2家以上。
区县(自 治县)市场监管局资格 审查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区县政府、市级行业 主管部门 或行业协 会审核、 推荐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