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3-004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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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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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8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8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宜公告
一、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安排
(一)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0日
(二)方式。采取招聘单位通过查验应聘资格材料扫描件(图片)电子件(传真件)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考生不提供纸质材料,不到现场,原件在考察阶段查验。招聘单位接收材料扫描件(图片)的邮箱、传真电话详见附件2。
(三)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再上传。
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4.报考岗位放宽年龄、专业要求的,提供相关职称资格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社保参保记录或银行工资流水审核,《工作经历证明》需写明从事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其起止时间,由工作单位盖章。岗位工作时间按“足年足月”“对年对月”累计。不符合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6.报考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详见附件3)。
7.报考岗位限应届毕业生的,按照《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条报考条件第(五)特别说明中关于应届毕业生认定条件,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相应情形的证明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文件材料。
(四)有关事宜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应诚信、准确、规范提供应聘资格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在后续环节中发现核实的,取消进入下一步环节及聘用资格,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2.考生未按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并按招聘单位的要求提供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3.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的,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确定,若递补则通知递补人选按上述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选名单不再公布。
6.考生应积极配合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http://scjgj.cq.gov.cn/)“通知公告”最新公告。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专业实操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前,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食化检测大楼(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3号)401候考室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专业实操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参加综合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7:30前,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综合楼(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1楼候考室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后第二天(10月22日星期日)体检,请准备二寸免冠照片1张备用。如调整面试有关事宜,将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发布。
附件:1.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
2.接收材料扫描件(图片)的邮箱(传真电话)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