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通知公告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2-002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18 [ 发布日期 ] 2022-07-19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进一步提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效能,便利企业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现就市场监管总局试点委托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实施部分经营者集中案件反垄断审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委托事项

自2022年8月1日起,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负责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以下简称相关区域)部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案件(以下简称简易案件)的反垄断审查:

(一)至少一个申报人住所地在相关区域的;

(二)经营者通过收购股权、资产或者合同等其他方式取得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其他经营者的住所地在相关区域的;

(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住所地在相关区域的;

(四)经营者集中相关地域市场为区域性市场,且该相关地域市场全部或主要位于相关区域的;

(五)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的其他案件。

二、受委托审查流程

(一)申报和商谈。符合委托条件的案件,申报人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需申报前商谈的,申报人可以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商谈,也可以向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商谈。

(二)材料审核和立案。对于委托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审查的案件,市场监管总局将申报材料转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办理。接到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审查的案件,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将及时联系申报人,并负责案件材料审核。于收到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立案,书面通知申报人,并于立案当日在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http://scjgj.cq.gov.cn/)公示立案信息。

(三)案件审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被委托案件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在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审查意见基础上作出审查决定。

(四)文书送达及公示。审查决定等审查文书由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送达申报人,并在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公示无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三、联系方式

(一)受理方式

在线申报:jyzjz.samr.gov.cn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403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邮政编码:401147)

(二)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3-63724186

特此公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