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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1-02462 [ 发文字号 ] 渝市监办发〔2021〕196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1-02462
[ 发文字号 ] 渝市监办发〔2021〕196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子证书的通知

各区县局,市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特种设备相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启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自2022年1月1日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证书发放系统,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持续提升我市特种设备政务服务效率、服务水平,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二、适用范围

重庆市范围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电子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工作措施

(一)电子证书签发。通过“渝快办”申领电子证书。市质安考试中心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增加电子证书在线签发和生成相关功能;重庆市智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通过接口实现办理过程网上查验,业务办结同步签发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责任单位:办公室、机电处、承压处、注册许可局、市质安考试中心,各区县局)

(二)电子证书应用。电子证书启用后,作业人员和聘用单位可实时在线完成企业培训、聘用或解聘信息更改。监察人员在开展现场检查时可通过网站查询、扫描证书二维码等方式对证书进行核验。同时,将作业人员聘用及违法违规等情形纳入到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持证人员信用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特种设备智慧化监管水平。通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电子证书》地方标准,规范和完善电子证书的应用。(责任单位:机电处、承压处、市质安考试中心,各区县局)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子证书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电子证书管理相关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此项改革事项落地落实。

(二)组织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培训,增强熟练利用电子证书开展监督检查和为民服务的能力,不断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严格监督管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及承诺的、考试作弊的,以及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由发证机关记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档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及时收集企业和群众的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完善电子证书系统相关功能。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网上行政服务模式、服务内容以及便利性、必要性的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和了解电子证书,让电子证书服务真正发挥利民、便民的作用。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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