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1-00236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1-02-07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1-00236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1-02-07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07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重庆桂莱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设立登记的公告
经查实“重庆桂莱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15BDP3R)、重庆孟塘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WRU313)、重庆市百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327728570E)、重庆市正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091234581P)”等四家公司,系他人冒用别人身份证,分别将其作为以上四家公司的法人、股东或监事身份,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虚假材料进行申请,取得的公司营业执照。“重庆传伽统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5U726M5H)”,系他人冒用别人房屋产权证作为住所注册该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虚假材料进行申请,取得的公司营业执照。
以上五家公司,我局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撤销重庆桂莱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的设立登记,其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作废。
以上五家公司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