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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1-0005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日期 ] 2021-01-11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1-0005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01-11
[ 成文日期 ] 2021-01-11

无主财产处理公告

2020年8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接举报后,依法在重庆市沙坪坝区西双大道16号1-3的经营场所查获“NUSKIN”“如新”品牌系列化妆品992瓶或盒、过期化妆品201瓶或盒以及“PHɅRMɅNEX”标识的食品154瓶或盒、过期食品52瓶。经查,上述化妆品和食品均无中文标签,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产品的报关单、相关资质和营业执照,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依法对上述查获物品扣押在案。次日,本局予以立案调查。     

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没有主动到本局接受调查,其实名登记的电话号码,经办案人员多次联系,均无法接通,本局于2020年8月21日通过邮寄送达的询问通知书被退回。现本局于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j.cq.gov.cn)进行公告,请上述财物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五项有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届满六十日,无人认领的,本局将依规定将涉案物品视为无主财产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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