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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2-29

市委、市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系统1名同志荣获第四届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称号,1个集体获评全市依法行政先进集体,9名同志荣获全市依法行政先进个人称号。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2023年以来,中心组集中学法8次,特别是主题教育期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十一个坚持”分专题纳入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专题学习7次。同时,在市场监管之声开设“每日法治金句”专栏,及时转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推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方便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掌握。

(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中央依法治国办检查组于2023年2月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检查,共查阅市场监管领域7个方面22项整改事项的案卷资料369份,随机与8名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交流问询,掌握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党组会研究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年度述责述廉述法等相关情况,检查组对我局的整改落实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地方立法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一是推动《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分别于2023年7月27日、2023年12月13日颁布出台。二是牵头完成《〈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释义》的编撰工作,已由中国工商出版社于2023年7月印刷出版。三是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报送《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正)》《重庆市检验检测条例(制定)》《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制定)》《重庆市地理标志条例(制定)》《重庆市农村家庭集体宴席管理服务办法(制定)》等5项2024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我局的立法工作得到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评价。

(四)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全市新增经营主体首次突破60万户,经营主体总量达到369.44万户二是支持个体经济健康发展。联合印发“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已累计助力5823户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开展第二届“重庆市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举行各类宣传活动2292场次,人民网、中国新闻网重庆、央广网等全网媒体报道全市“服务月”活动情况168篇次。三是积极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办企业“一日办结”率达99.3%,“零成本”“零门槛”“日办结”成为新常态。新增实行告知承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50项,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地方涉企许可事项“清零”,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49项,上线商事登记“渝港通”信息化服务,涉港商事登记实现“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持续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94.23万户经营主体下载电子营业执照306万次。

(五)强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一是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保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市级党政机关绩效考核重点工作和专项重点工作目标,抓实考核约束。全市共建有检查对象名录库9538个,入库对象681.4万户次,建成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7229个,入库人员4.17万人。二是推动市政府出台《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制度实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将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列入全市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抓好审查清理,全市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5392件,修改、调整后出台256件,清理政策措施11380件,废止和修订277件。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04件,查办全国首例街道办事处行政性垄断案件,获总局专项行动简报刊发。三是加强信用监管,新归集涉企信息1142.86万条,累计14245.31万条,公示市场主体各类信息14090.71万条。开展“失信被执行人”在注册登记环节的任职资格限制,2023年共受限644人次,累计37061人次。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将147名当事人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累计171名。四是改革经营主体年报制度,全市共有91.2万户企业报送并公示2022年度年报,年报率92.34%。通过“山城有信”应用,按需向经营主体发送政策礼包、年报提醒、风险预警、监管要求,已推送335.31万户次。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共批量吊销1.05万户企业,强制注销5.11万户个体工商户,1092户经营主体被除名,1129户经营主体被重点标注。

(六)严查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一是紧盯民生关切,坚决守好安全底线,严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以及民生领域违法行为。二是聚焦市场秩序,着力破除行业“潜规则”,纵深推进加油机计量作弊治理,大力肃清汽车4S店行业乱象,着力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收费问题。三是不断深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推动川渝市场监管一体化走深走实,联合开展工作研讨暨打击侵犯“名优白酒”知识产权调研活动,联合两地公安、检察院共建川渝跨区域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机制,共同提升综合执法水平。四是积极做好茶叶过度包装治理、“护农安农”、涉疫物资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60余个专项执法工作,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2023年以来,全系统共立案查办案件28360件,同比增长7.95%;案值金额64770.21万元,增长318.31%。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共登记处理投诉举报23.84万件,成功化解纠纷7.5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163.19万元。二是有效建立信息互通工作机制。累计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通报行业投诉举报信息129期,提高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三是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和ODR单位前端化解作用。累计建成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975个,处理投诉1.33万件;累计建成ODR单位1012家,共处理投诉2.05万件,成功化解消费纠纷1.2万件。四是全领域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引导线下实体店经营者承诺开展无理由退货,2023年为消费者办理退货9.7万次,退货金额3138.7万元;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赔偿先付制度,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9.1万元;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共认定472个主体为“2023年重庆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

(八)不断深化执法监督。一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9方面问题自查自纠,共自查出38项具体问题并建立了问题台账。二是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共开展6轮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保留行政权力841项。三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4件、行政应诉案件26件,负责人出庭应诉达83%。指导区县局开展复议应诉工作237件/次,协调复议机关、人民法院50余次。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未发生备案审查纠错情形。五是制定《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涉案主体合规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大渡口区、江北区、九龙坡区、渝北区、铜梁区、石柱县等6个区县开展试点工作,对合规整改到位的市场主体“降档”实施或者不予行政处罚,让其感受到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温度和关怀。六是加强川渝市场监管法治一体化建设,联合发布《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推进行政执法异地同标、同案同罚、精准裁量。七是扎实开展年度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邀请四川省局、成都市局以及遂宁市、县局法制条线同志全程参与行前会、分组评查和集中讨论,着力提升两地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九)着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制定《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23项年度普法任务,大力提升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和市场监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二是组织举办全系统法制业务骨干培训班,全面提升法制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向市场监管总局择优推荐8件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典型案例。四是组织市局41名新提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2023年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率100%。五是积极利用特殊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扎实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民法典主题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市场监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

二、存在的问题

盘点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项研究还不够深入透彻,在抓谋划、抓统筹、抓结合等方面思路不宽、创新不够。二是部分区县局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在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深层次问题上还显得眼界不广、办法不多。三是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分置以后,部分案件审核人员的案件审核能力、水平和经验不足,有的从心理上放松了对非法制审核案件的重视,导致一些明显低级的问题未在审核环节被发现和纠正。四是普法形式较为单一,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做得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深学笃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科学谋划市场监管立法、执法、执法监督等工作,全面引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着眼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市市场监管整体工作思路,综合考虑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和立法时机等因素,按照统筹兼顾、急需先立、成熟优先、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等原则,积极做好《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正)》等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确保立法工作持续跟进监管工作需要,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对标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做靓开办企业“E企办”品牌,着力解决“个转企”直接登记、集群注册、强制注销等难点问题。支持经营主体转型升级,扶持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二是持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设,落实联席会议机制,动态更新抽查事项清单和“两库”,进一步提升监管科学性、精准性。三是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评,构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咨询制度。四是持续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经营主体纾困解难。五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重点推行区域类、主体类“沙盒监管”模式,助力新经济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六是严格执法,加大执法震慑,加强宣传曝光,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持续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梳理分析共性问题,加强对各区县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应对工作的指导,促使其尽快适应新规定新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强川渝市场监管法治一体化建设,联合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效率。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好年度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五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清理、审查人员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行政执法资格,注销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六是持续加强案件审核和听证工作,不断提高办案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驾驭复杂案件的本领。七是及时总结涉案主体合规评估试点工作成效,提炼和公布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推行,推动形成合规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精准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市场监管“八五”普法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等规定,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安排,扎实推进各项普法任务,推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组织开展好年度法治理论知识抽考和在线考试工作,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确保参考率、合格率达到95%。三是依托市局现有办事平台,继续拓展法治宣传阵地,实施精准普法。四是分类实施普法宣传,继续加强对系统内、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普法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中共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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