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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3-03

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有力促进了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现将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全系统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指导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学习贯彻,自觉担负起推动新时代市场监管法治工作的职责使命。

(一)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唐英瑜同志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同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提高全系统深化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16次,学习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13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审议法治建设年度计划、立法计划、普法计划和其他法治建设重要议题。

(二)大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扎实推动学习。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温泽彬教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和实践逻辑”为题,为全系统干部职工授课,促进全系统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实践;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党内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大力学习集中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新法新规。二是强力推动宣传。通过“市场监管之声”内部微信号,及时转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时政信息,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及时编制“一规划两纲要”等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应知应会知识;利用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向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普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三)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2021年市场监管法制工作要点、市委依法治市2021年工作要点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印发了《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了9项重点工作和28项具体内容,把法治建设放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助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依法履职,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一)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机制。

1.强化地方立法增进市场监管制度供给。一是推动《重庆市标准化条例》颁布实施。条例于2021年11月25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二是扎实做好《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已分别召开市级部门、企业代表和相关领域专家三个层面的立法座谈会。三是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形成了审议、预备、调研项目轮序推进的工作格局。

2.严格把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把关,未出现因出台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而引发的重大风险。及时完成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行政处罚法》规定不符等六个方面的清理工作,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13部,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85件,充分保障文件内容合法适当、精简高效。

3.理权明责动态调整权力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制修订情况,及时对行政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截至目前,共保留行政权力850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777项、行政强制31项、行政检查5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严格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4.努力夯实法治基础制度建设。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管总局2、3号令,制定出台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及时启动案件审核工作规则、案件集体讨论规则、处罚裁量规则等法治基础制度的修订工作,使新法的贯彻实施做到“无缝衔接”。制定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14类87种轻微违法行为,在市场主体及时改正的情况下不予行政处罚。拟定 “类案检索”制度,避免“同案不同罚”现象,促进全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大力培育发展市场主体。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提升注册登记智能化、便利化水平,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更加宽松便捷,市场主体发展保持稳定趋势。新设市场主体58万户、增长14.5%,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20.37万户。

2.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自2021年7月1日起,对523项中央层面设定和3项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以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3.持续优化开办企业工作。聚焦“三减三提”,出台《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方案》,建设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和“E企办”小程序,实现开办企业“一网通办”“掌上办”“指尖办”,全部流程“一日办结”。国务院督查组在渝督查期间,对推行开办企业“掌上办”的经验做法给予高度肯定,人民日报、新华社分别进行专题报道。

4.积极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牵头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16个增至19个,实现成员单位和抽查事项100%全覆盖。系统内部抽查市场主体7.3万户,同比减少4.5万户,减轻了企业负担。加强信用监管。联合开展规范信用修复暨治理“征信修复”乱象专项行动。新归集涉企信息1016万条,全部记于企业名下。开展企业信用评价90万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1.34万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8万户,出具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1.37万份。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实行违法行为“五个维度”综合研判,依法分类分层分级处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妨碍公平竞争文件及政策措施占比从2019年的16.2%降至5.3%,推动竞争生态持续改善。“创新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获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多措并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系统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市场、重点商品领域的违法行为,以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打击侵权假冒、“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铁拳行动、扫黑除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为抓手,依法查办各类案件2.47万件。

2.定分止争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行政应诉及复议能力建设。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8件、行政应诉案件55件,行政复议案件撤销率和诉讼败诉率显著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此外,按照随机抽卷、交叉评查、申诉答辩、复核审定、结果公布等机制,认真组织开展了案件评查,促进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提升。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助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畅通12315热线和平台,运用“山城有信”企业信用码拓展消费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市累计建成消费维权站点1722个,建立市区(县)级消费纠纷快速处置绿色通道167家,在全国12315平台上设置ODR企业478家。全年共登记处理咨询投诉举报6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6.5%、56.45%,投诉按期办结率99.74%。

(四)精准普法提升干部队伍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推进全系统法治教育常态化。坚持在各类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开展有计划、有目的的法治教育,每年均制定了集中培训计划,全力提升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年共举办集中培训41期,培训4000余人次。其中,行政执法专项培训3期160人次。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技能大竞赛,评选出“重庆市市场监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能手”10名。行政执法开展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选派区县局9名执法人员到执法总队跟师锻炼学习,提升执法办案实作能力。

3.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出台市场监管“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市场监管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成绩位列全国第9。大力开展《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专题法律培训以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等专题普法活动,切实提高全系统法治素养。市局法规处获评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系统多人获评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三、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

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全系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对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的理解不够深入,宣传、宣讲的形式较为单一。二是全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市场监管领域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活动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四是执法监督工作还不深入,专门法制工作人员数量不足、能力素质参差不齐。五是普法平台拓展尚不充分,普法工作实效性不强。这些问题,亟需在下一步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举措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学习培训的必选课程和重要内容,吃透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增强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积极完善市场监管法治体系。推动反不正当竞争、专利促进与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电梯安全管理等立法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指导。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和市场监管领域尽职免责制度。抓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规划,有序推进实施,形成“全面规划,急用先行,滚动推进,多点开花”的工作格局。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有效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打造营商环境品牌。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出台服务“四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制定贯彻落实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方案。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设公平竞争审查监测监管平台,加强竞争法律制度和政策宣贯。加强重点领域收费治理,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跨区域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深化市场秩序治理,深入开展“铁拳”行动,深入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能。

(四)深入推进执法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执法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模拟教学、执法技能大比武等活动,继续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指导,建立复议案件应对管理制度,搭建复议应诉指导工作平台,定期发布相关案例。

(五)巩固夯实规范化制度化基础。认真抓好《行政处罚法》等新法新规的学习培训宣贯。持续完善市场监管权责清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加强法治建设基础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开展评估、修订,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有序开展统一制式的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注重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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