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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工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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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代表政府进行市场经济管理的重要部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订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批、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相关责任。(3)负责制定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政策、工作规划,协调各部门做好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工作。(4)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5)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6)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7)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8)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中介组织经营活动,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违法行为,指导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10)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经营行为,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11)组织管理商标注册工作,认定著名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并查处侵权行为。(12)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13)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14)协助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抓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有关党建工作。(15)对全市工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工商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设立内设机构16个,其他机构2个,派驻机构1个,直属行政单位2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市工商局下辖38个区县局,1个市局派出局,1个区局派出局,40个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388个工商所。    

(三)单位构成。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2018年全系统共有预算单位85个,分别是市局本级1个、市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行政单位40个、事业单位40个。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委员会的有关反垄断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是机构调整情况。目前,市局机关和区县局改革已就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正有序推进,并确定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和市知识产权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原质监局系统资金整体移交工作,预算整合、账务合并、资产清查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8,572.42万元,支出总计158,572.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14.68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增支。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2,917.5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672.54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增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615.71万元,占96.53%;其他收入5,301.79万元,占3.47%。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654.9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4,04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34.00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增支。其中:基本支出128,694.21万元,占83.55%;项目支出25,347.38万元,占16.4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53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9.32万元,下降10.28%,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零结转规定,积极消化存量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7,61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72.59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增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51.47万元,增长15.27%。主要原因:一是追加基本建设统筹资金866万元;二是追加商标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项目资金443.31万元;三是追加扫黑除恶经费480万元;四是追加就业补助500万元;五是追加电子政务专项2018年中央基建360万元;六是追加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706万元;七是追加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及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工作补助经费7.10万元;八是追加人员经费16189.0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61.9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8,701.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02.03万元,增长4.8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增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37.22万元,增长16.11%。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因素增支;二是部分支出在年度中期按规定申请追加;三是执行以前年度结转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76.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0.97万元,下降29.02%,主要原因:加强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零结转规定,积极消化存量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954.40万元,占77.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79.17万元,增长14.49%,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因素增支;二是部分支出在年度中期按规定申请追加;三是执行以前年度结转项目。

(2)教育支出1,266.84万元,占0.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39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次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501.22万元,占13.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94.44万元,增长34.82%,主要原因是追加职业年金、职业培训补贴和死亡抚恤。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41.48万元,占3.79%,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06.00万元,占0.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6.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4,631.52万元,占3.1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35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550.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29.15万元,增长11.9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增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9,79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45.86万元,增长40.21%,主要原因是调整支出结构,公用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50.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6.17万元,下降18.4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5.81万元,下降7.0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1.36万元,主要是用于赴英国、爱尔兰开展电子商务发展与监管合作,赴巴西、阿根廷开展推动女性创业就业扶持体系构建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56.58万元,下降57.7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较上年有所减少;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6万元,下降12.4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较上年有所减少;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公务车购置费535.02万元,主要用于更新执法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98万元,下降9.9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48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为满足基层执法办案需求,本年更新公务用车24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35.5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执法执勤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9.01万元,下降10.23%,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坚持厉行节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7.05万元,下降6.1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坚持厉行节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38.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1.60万元,下降70.4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2.38万元,下降39.9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7人;公务用车购置24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48辆;国内公务接待2,065批次17,50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32元,车均购置费22.29万元,车均维护费3.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80.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06.69万元,增长39.79%,主要原因是调整支出结构,公用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5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5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49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1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3.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7.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42.8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执法执勤装备、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00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按进度全部完成,绩效指标均已达到。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重庆商标培育发展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绩效指标均已达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执行数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奖励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各5件;二是完成重庆商标审协中心软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培训员工204人,保障了中心的日常工作顺利运行。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市级重点专项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重庆商标培育发展专项

负责人及电话

杨骏15608300228

主管部门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1500

15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当年认定的驰名商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奖励 5 件驰名商标,每件 100 万元 ;对当年认定的地理标志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奖励 5 件地理标志,每件 50 万元。奖励金额控制在 750 万元以内。完成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档案室、食堂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员工培训等工作,确保中心运行顺畅。

奖励 5 件驰名商标,每件 100 万元 ;奖励 5 件地理标志,每件 50 万元,共奖励750万元。完成重庆商标审协软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培训员工204人,保障了中心的日常工作顺利运行。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与否
(填是或否)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是否核心指标
(填是或否)

奖励驰名商标数量

5件

5件


奖励地理标志数量

5件

5件


培训人数

200人

204人


全市驰名商标总量西部排名

全市驰名商标总量保持西部前五名

全市驰名商标总量保持西部前五名


全市地理标志总量西部排名

全市地理标志总量排名保持西部前三名

全市地理标志总量排名保持西部前三名


驰名商标政策对企业品牌影响力

企业销售区域比认定前增加1个以上

企业销售区域比认定前增加1个以上


注册地理标志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地理标志产品价格比注册前提升20%以上

地理标志产品价格比注册前提升20%以上


提升企业生存和发展期限

被奖励企业的存活期3年以上

被奖励企业的存活期3年以上


奖励对象满意率

≥80%

≥90%


培训对象满意率

≥80%

≥9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对认定的驰名商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奖励 5 件驰名商标,每件 100 万元 ;对当年认定的地理标志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奖励 5 件地理标志,每件 50 万元。奖励金额控制在 750 万元以内。完成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档案室、食堂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员工培训等工作,确保中心运行顺畅。

具体报告见附件。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230169。





附件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转移支付

2018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市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对认定的驰名商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奖励 5 件驰名商标,每件 100 万元 ;对当年认定的地理标志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奖励 5 件地理标志,每件 50 万元。奖励金额控制在 750 万元以内。完成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档案室、食堂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员工培训等工作,确保中心运行顺畅。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8年,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建设商标品牌强市的意见》(渝府办发〔2018〕113号)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商标品牌奖励评审办法的通知》(渝工商发〔2018〕33号)要求,市财政预算重庆商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5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按照2018年度市财政资金安排,评审奖励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多普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迈高电梯有限公司、重庆桂楼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驰名商标品牌5件,每件奖励100万元,评审奖励涪陵青菜头、黔江猕猴桃、火炉脆桃、缙云山甜茶、万州罗田土鸡等地理标志5件,每件奖励50万元。实际共发放专项资金750万元。

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挂牌运行,经费来源主要为商标审查委托业务收入。由于中心运行初期无经费来源,存在一定资金缺口,且商标局拨付经费滞后,市局在2018年商标培育发展专项中安排750万元用于弥补中心运行经费缺口,保障中心办公正常运行。项目经费主要用于2018年北京派驻签文人员劳务费用676.44万元,派驻签文人员住宿及水电气费用61.78万元,员工培训费用1.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93万元。通过派驻签文人员帮助和指导,学习培训等手段,员工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有效提升了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全年完成商标形式审查372.5万件,超商标局年初计划57.5万件,完成商标实质审查172.3万件,超商标局年初计划22.3万件,在全国六个中心中取得“全年随机抽检合格率第一,记错率最低”的优异成绩,为缩短商标审查周期做出了突出贡献,也为中心正常办公运行和稳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实行商标奖励评审制度,规范评审工作程序,设置了提交申请材料、初步形式审查、提交评审、评审表决、社会公示、市政府审批等环节,同时引入专家评审机制,确保了商标奖励评审的公平公正和评审质量。

二是明确了评审标准,要求评审的依据包括企业的经济指标和社会指标两部分,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同行业的综合实力、相关产业的影响力、公众认可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诚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评审。

三是明确了管理监督要求,规定了评审人员的纪律要求,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同时对商标奖励申请人申请及资金使用提出了要求,并规定了违反要求承担的责任。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18年,奖励驰名商标5件,奖励地理标志5件,全市驰名商标总量保持西部前五名,全市地理标志总量排名保持西部前三名,企业销售区域比认定前增加1个以上,对招聘员工204人进行培训,完成年初设定的数量指标。

(2)质量指标。

地理标志产品价格比注册前提升20%以上,奖励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培训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完成年初设定的质量指标。

(3)时效指标。

被奖励企业的存活期3年以上,完成年初设定的时效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增强企业内部发展动力,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社会效益。

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它不仅是企业经济实力和市场信誉的重要标志,更是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象征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具体体现。

(3)生态效益。

建立商标奖励机制,进一步引导企业强化品牌建设理念,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创造良好的环境。

(4)可持续影响。

带动全市商标拥有量的不断稳步增长,缩小我市与其他省市商标发展差距,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重庆商标培育发展项目的实施,我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明显增强,奖励、培训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按进度全部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依据。绩效报告按规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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