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5-0008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1-08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25-0008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1-08 |
[ 成文日期 ] | 2025-01-08 |
重庆市严厉打击肉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为深化食品安全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推进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肉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行为,发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现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1.重庆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联合秀山土县农业农村委查处某单位伪造检疫证明案
2024年1月19日,重庆市秀山县农业农村委收到该县市场监管局移交的案件线索,秀山县某单位购进的白条鸡、白条鸭随附检疫证明存在异常。当日,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联合秀山县农业农村委成立专案组。经查,当事人何某在秀山某复印经营部打印制作了62份检疫证明。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认定,涉案的62份检疫证明均系伪造。县农业农村委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7月9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当事人何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县农业农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涉事复印店负责人张某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2.万州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黄某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2024年4月12日,万州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开展农贸市场猪肉专项检查,查获猪肉摊贩熊某经营未经检疫检验猪肉累计1.7万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068元,罚款26.2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该案件线索移交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调查该批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由黄某供应,涉案猪肉总货值8200元,违法所得9800元,黄某涉嫌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的行为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区农业农村委给予当事人没收屠宰工具、违法所得9800元,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3.南川区农业农村委查处某生猪养殖户经营运输未经检疫生猪案
2024年8月8日,南川区农业农村委接到该区三泉镇畜牧兽医水产站报告,称辖区生猪养殖户出栏数据存在异常。经查,当事人从异地购回生猪但未能提供检疫证明,而是以三泉镇某养殖户的名义虚假申报并获取检疫证明,涉案生猪总货值19.30万元。当事人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区农业农村委给予当事人罚款7.72万元的行政处罚。
4.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查处江津区某食品公司购进未经检疫的牛百叶案
2024年1月2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接到举报后对江津区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2024年1月7日购进的盐渍牛百叶未经检疫,该批牛百叶共计22.28吨。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总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未经检疫盐渍牛百叶,罚款110.328万元的行政处罚。
5.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单位采购含有禁止使用药品的猪肉案
2024年4月26日,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区某单位采购的猪肉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显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涪陵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给予当事人罚款13.5万元的行政处罚。
6.荣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案
2024年8月4日,荣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销售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冻库内涨发牛大肚存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经查,该批涨发牛大肚152件共计380kg,为当事人委托区内某生产企业加工。涉案销售公司和生产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荣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其行为因过失造成、无主观故意且违法所得较少,给予该销售公司、被委托生产企业分别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