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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1-024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日期 ] 2021-02-20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注册产品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制修订了配套的《保健食品备案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将粉剂、凝胶糖果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剂型,现予发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以往发布的版本,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版本为准。


  附件:1.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

     2.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docx
附件2.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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