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4-001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4-001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0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6号)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20类食品21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大渡口区丰昕餐饮店使用的碟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川区鹏顺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荣昌区宇英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河北冀金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枣沙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庆乔富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川区竹渝汇竹笋加工厂生产的方竹干笋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