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4-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2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4-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 成文日期 ] 2024-02-02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93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号)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24类食品19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巴南区叁老表摊摊串串餐饮服务餐馆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开州区双尚食品经营部永先市场店销售的山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路24号附8号谭苹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梁平区博源百货商行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南川区东上海鲜经营部销售的黄腊丁,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