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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2-005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3 [ 发布日期 ] 2022-12-03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7号)

在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4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涪陵区宜金昇食品超市经营的泡椒臭干子(调味面制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涪陵区宜金昇食品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购进自武胜辣么好食品限公司,购进数量5kg,提供了该批次食品进货票据,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索取了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方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该批次食品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至现场检查时,该批次食品已销售完毕(包括抽样2.866kg)。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发布召回通知。因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并建立完善进销货台账,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二、南岸区长生桥镇国平食品超市销售的紫薯脆片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南岸区长生桥镇国平食品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购进自河南鼎宏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数量为20盒。至现场检查时,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包括抽样9盒)。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对购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及时开展召回工作,但截至目前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渝北区坝子蔬菜经营部经营的螺丝椒(辣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渝北区坝子蔬菜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购进自成都,购进数量为10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包括抽样7kg)。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因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且食用农产品消费日期较短,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予以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落实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收集供货者资质和进货票据,完善销售记录。后续将加强对当事人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重庆逸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焰牌卤泡翅尖(辐照食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逸亮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该企业共生产该批次产品45kg、销售数量45kg。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食品,目前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逸亮食品有限公司已全面开展自查,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产品质量。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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