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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2-0049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30 [ 发布日期 ] 2022-11-30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6号)

在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龙头寺分公司经营的牛蛙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龙头寺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系统一由重庆乐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配送,购进数量为12kg。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抽样4.528kg)。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因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且食用农产品消费日期较短,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予以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后续将加强对当事人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涪陵区浙联优选生活超市经营的干山药(蔬菜干制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涪陵区浙联优选生活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购进自个体工商户曾令得,购进数量25kg,提供了该批次食品进货票据,但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也未索取供货者食品销售备案证及该批次食品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至现场检查时,该批次食品已销售完毕(抽样1.34kg)。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发布召回通知。因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并严格按照商品注明的存储条件存放,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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