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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1-022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1 [ 发布日期 ] 2021-10-21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1-022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10-21
[ 成文日期 ] 2021-10-21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广告活动负面清单(修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广告活动主体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秩序,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作出的修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0年4月13日印发的《广告活动负面清单》(渝市监〔2020〕34号)进行了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51090368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二、将意见建议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邮编:401147)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23-63733894。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

联系人:王玉梅,联系电话:023-63711005。



附件:广告活动负面清单(修改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  



征集结果

广告活动负面清单》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8日,截止征求意见时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或建议。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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