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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0-078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和自我声明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检验检测机构,各企事业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精神,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和自我声明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12月17日前反馈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qrz@tom.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告知承诺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邮编401147),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认监处,请在信封注明“告知承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和自我声明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和自我声明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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