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信息 >图片新闻

区市场监管局召开2021年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监管工作培训会

日期:2021-04-09

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药品监管,进一步规范长寿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防范药品经营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2021年4月8日上午,长寿局召开了2021年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监管工作培训会,全区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该局分管领导,执法支队、药品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违法行为及对应的有关管理规定,总结了区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并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监管规范进行了学习培训,该局分管领导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药品工作。药品零售企业要将此次培训会精神传达到每一个门店、每一个经营人员,高度重视药品零售规范和管理工作,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学习本次培训会议精神,按照区局药品监管执法相关工作要求,积极依法履职,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宣传培训,认真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全面到位。二是要认真开展自查规范。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药监局、区局有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辖区所有门店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自身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高标准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三是要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各市场监管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工作机制,采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未严格执行药品验收、销售、出入库管理有关规定,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挂证”,执业药业不在岗未及时公示并销售处方药,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专项整治工作,发现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严肃进行查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