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安全工作会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领域市场经营秩序,切实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1月9日,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药品零售企业安全工作会。会议通报了在日常监管、案件查办、许可检查及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中发现的风险点,同时围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和法律责任三大方面工作开展了工作培训。一是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GSP关键条款检查要点进行了讲解,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把购销渠道、贮存、索证索票、特殊药品管理等重点环节,把药品质量安全落到实处。二是围绕处方药销售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强调了执业药师必须做到在岗履职、不在岗时不得销售处方药以及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等方面要求。三是结合典型案例及当前经营形势进行了针对性、精准性剖析,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与法同行”的企业经营理念,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身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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