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000MB1805433L/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23 [ 发布日期 ] 2023-10-23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权限的公告


渝市监公告202315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重庆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相关规定经市局2023年度12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调整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许可(以下简称:充装许可)权限告如下:

一、2023111日起,所有充装许可的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和发证均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实施。

二、20231031日前(含1031日,下同)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发放的充装许可继续在原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内有效,许可到期前按许可要求向市市场监管局申请换证。

三、20231031日前,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已经受理的充装许可事项,已开展现场评审工作的,由受理单位按要求和时限完成相关许可工作。未开展现场评审的,后续工作统一由市市场监管局办理。

此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规定与公告不一致的,以

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3



部门解读:

《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权限的公告》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