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3-002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3-06-26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0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陈治全委员:
提案主要内容是关于加强小区饮用水净化设备监管的建议:一是监管部门切实把好市场入口关,完善行业法规标准,提高准入门槛。二是加强对运营企业的管理,制定完善严格的规范督促其做好维护保养。将那些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低、产品质量差的企业清理出市场。三是对小区直饮水机商家是否定期更换滤芯加大监督,定时、不定时抽检,加强饮水安全隐患排查。
对于您的提案建议,回复如下: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一、重庆市级层面正在制定《重庆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规范》。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申请,2022年9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重庆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并已征求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意见。截至目前《重庆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规范》还未正式发布实施。
二、卫健委即将对全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进行水质抽检。
我局联系了区卫健委,区卫健委拟于2023年5月对全区30台销售现制现售饮水的饮水机进行水质抽检。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下发监督意见书。
三、责令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在小区现制现售饮水机上公示营业执照。
区市场监管局督促重庆郗成广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全区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在全区现制现售饮用水机上公示营业执照。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请继续关注市场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