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6-00161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21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1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6-00161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1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21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委员会十六届七次会议第028号提案的答复函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委员会十六届七次会议第028号提案的答复函
农工党长寿区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区废旧压力容器处置能力及标准体系的提案》(第028号)收悉。现将您的提案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目录》的解释,压力容器是指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主要分为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氧舱4大类。
一、关于“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
(一)依托数字化平台,构建压力容器全生命周期管控。为规范管理特种设备目录内的压力容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对特种设备目录内压力容器的管理作了规范要求,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该规则,建立了数字化管理平台“特种设备在线”,实现特种设备目录内压力容器从诞生到注销的全过程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并建立了“飘红”(注:特种设备超期在用预警)机制,对超期在用压力容器进行实时预警和处置。
(二)统筹日常抽查与专项整治,实现隐患排查常态化。一是常态化开展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检查工作。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将全区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其中化工企业作为“应当列入重点单位名录”的重点监督检查单位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制定《年度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报区政府同意后每年进行常态化检查。二是适时开展专项检查。2025年5-7月,区市场监管局会同长寿经开区应急局依托专家力量,联合开展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隐患“沉浸式”排查行动,帮助企业排查475条隐患,在区融媒体曝光突出问题22个,清理排查出管理遗漏压力容器262台。2026年2月,区市场监管局邀请12名权威专家对全区11家企业在用的39台球罐进行摸排,重点排查介质为蒸汽或饱和水的大容积球罐,清理未办理使用登记但实际投入使用的球罐,排查发现隐患231条(其中重大隐患3条)。
(三)依托专委会统筹,打造多部门联合共治格局。2025年11月10日,成立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涵盖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等16个部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统筹全区特种设备(含压力容器)安全生产工作。运用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平台,“特种设备在线”接入该平台,实现“超期未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实时推送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镇街,实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共治共管,防范事故发生。2025年以来,通过该平台向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云台镇等部门、镇街发出协同监管事项54条。
二、关于“构建规范处置与标准体系”
(一)依规规范超期在用压力容器延期使用管理。为有效利用压力容器,减轻使用单位负担,《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分别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老旧固定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了规范,允许使用单位委托有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检验,必要时按照相关规程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合于使用评价),经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后,可以继续使用。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规范超设计使用年限压力容器安全评估与检验工作的通知》(特监-2025-115),对该项工作的资质要求、评估范围、实施时间、技术要求、监督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
(二)积极探索报废压力容器处置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的规定,特种设备(含压力容器)管理范围为“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该法第四十八条要求使用单位“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但未对特种设备报废注销之后的管理作出规定。此外,《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安全技术规范也未对压力容器报废的技术规范以及回收机构的资质作出要求。报废压力容器处置机制在特种设备领域尚处于空白,需要上层政策和法律支撑,区市场监管局已将您的建议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寻求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在商务领域,可以将报废压力容器改变成普通容器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回收。
三、关于“强化政策支持与标准引领”
按照国家和市级、区级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部署,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积极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大力宣传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再贷款、技改专项贷等设备更新支持政策。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购置先进设备,对老旧化工设备实施数字化、绿色化等升级改造。鼓励列入石化化工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台账的且有贷款需求的项目积极申报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再贷款和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指导符合条件的化工老旧装置淘汰及更新改造项目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以及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支持。2025年,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改造升级项目、重庆映天辉氯碱生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等项目成功争取国债资金支持。下一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按照要求持续做好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工作,鼓励企业实施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指导并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业主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等资金支持。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文件,出台了《重庆市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化工老旧装置的范围、老旧装置的分类、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管控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部署了整治的具体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并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细则、重庆市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设备清单、重庆市危化品领域鼓励推广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重庆市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提升支持政策清单等细则。
四、关于“建设智能监管与共治网络”
当前,区市场监管局正与区大数据发展局协调,探索依托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平台和长寿经开区“智慧园区”平台,将“特种设备在线”中的注销压力容器信息实时推送至应急管理、经济信息、商务、长寿经开区管委会等职能部门,以实现废旧压力容器处置的共管共治。
此复函已经谭建中局长审签。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
(联系人:吴明飞,联系电话:1852376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