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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805433L/2024-001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9 [ 发布日期 ] 2024-07-09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九三学社长寿区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专用袋使用监管确保市民舌尖安全的建议》(第4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贵单位对食品包装袋使用监管的关注和建议。

提案内容主要反映与人民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包装袋领域,问题隐患主要表现为食品经营者食品包装袋使用不规范、食品包装袋质量良莠不齐、经营者和消费者对食品包装袋认识不足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提案,责成相关科室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全面梳理研判,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强化监管,规范食品包装袋使用行为

(一)开展专项检查。结合提案涉及的相关内容,拟定下发《关于加强食品包装袋监管的通知》,明确食品经营环节(包括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食品包装袋的监管要求,对直接入口散装食品销售、食品现制现售、餐后打包等环节的食品包装袋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管。

(二)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结合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多种形式,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79人次,检查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者2029家次,其中对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者的食品包装袋使用情况开展检查811家次。

(三)持续开展监督抽检。2023年以来,共开展塑料包装袋监督抽检5批次,抽检发现环保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包装袋1批次,及时开展抽检不合格后处置工作,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起。

二、督促指导,提升食品经营者主体意识

(一)发布相关经营提示。通过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监管群发布食品包装袋使用提示,覆盖全区大中型食品经营者300家,引导其通过合法渠道购进食品包装袋,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障质量安全,自觉养成使用食品包装袋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习惯。

(二)督促企业自主排查。督促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形式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与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相结合,引导全区3439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入驻“重庆阳光食品”APP线,按照监管表格对食品包装材料进行常态化自查。

(三)多渠道协同推进。将规范食品包装袋使用与垃圾分类、“限塑”等工作相结合,在开展垃圾分类、“限塑”工作检查和调研时,同步宣传食品包装袋的使用要求,指导市场主体积极承担垃圾分类、减少塑料袋使用等社会责任,规范食品包装袋使用,保障食品安全。

三、广泛宣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开展食品包装袋知识宣传。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食品安全日常检查、食品安全进社区等形式,向群众发放《关于食品包装袋的消费提示2000份,宣传讲解食品包装袋相关知识,提升群众辨识能力,在日常消费中不购买非食品包装袋盛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广泛宣传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引入社会监督,拓宽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途径。

(二)妥善处置投诉举报。2023年以来,我局累计受理投诉举报3281件,涉及食品投诉举报1099件,食品相关产品投诉举报19件,其中食品包装袋投诉1件。我局均严格按照投诉举报处理程序依法办理,确保消费者举报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做好日常监管。加大对食品包装袋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法处置食品包装袋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不断强化部门协作。强化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将规范食品包装袋使用与各类联合专项行动相结合,多重手段、多种方式协同推动食品包装袋规范使用。

(三)充分引导行业自律。以区内连锁食品超市、大中型餐饮单位、饮食行业协会为抓手,引导其运用行业影响力,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形成食品经营者自觉购进、使用合格食品包装袋的良好风气。

此复函已经谭建中局长审签。对以上回复若有什么意见,请填写《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衷心感谢贵单位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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