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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7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重庆市长寿区第十六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复函
余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不法商家对老年人进行洗脑引导其非理性消费的建议》(第69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占比的不断提升,养老领域食品、保健品市场随之扩大,但也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出现了养老产品质量低劣、价格虚高、夸大使用效果等乱象,许多老年人因此蒙受较大损失。在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部署会议精神的指导下,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坚持严厉打击整治养老领域乱象问题,不断追求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坚持全面系统治理,依法依规治理、协同有效治理、追本溯源治理相结合,坚持教育宣传、依法打击、整治规范。
一、深化部门配合形成协同共治局面
我局与全区多个部门均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行刑衔接方面,与区公安局建立了《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长寿区公安局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并依托行刑衔接平台,规定相关违法犯罪案件的线索移交、调查取证、案件移送等方面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完善联合执法、线索通报、证据鉴定等工作协作,为深化部门执法合作,打击涉老、食品药品、传销等涉及养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打下坚实基础。针对保健食品,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长寿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协同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特殊食品经营环节风险分级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工作细则,加强涉老保健食品、药品源头监管,协同合作。联合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以“协同”的思维,用“制度”来规范,推动部门与街镇、行业监管部门与主管部门之间联合联动,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从“向上对应”向“向下着力”转变、从“单一推动”向“协同用力”转变,形成统筹有序、协同有力、监管有效的工作常态。
二、强化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022年5月以来,市局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平安重庆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有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通知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行动台账,设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局一盘棋,积极对标对表开展专项行动,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行为。
日常工作我们也在持续防范和打击养老诈骗。一是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调解功能,2022年以来,局消费者协会帮助老年人退回保健品8万多元,协助农村地区老年人退回价格虚高的饮水机、柑橘类农资产品10.8万元。二是聚焦“食品”“保健品”质量安全,2023年以来抽样检测百余批次,建立风险隐患摸排核查机制,畅通线索投诉举报渠道,深挖涉诈问题隐患;三是聚焦重点场所排查,养生馆、按摩馆场地,加强问题线索大检查。将“涉老”的火疗馆、理疗馆、按摩馆、养生馆、服务中心、药店等纳入重点场所,逐户、增频开展现场走访,累计检查宾馆、酒店、公寓、授课会场等室内重点场所126个;检查提供理疗、治疗、体验、养生等“保健”类服务的经营场所86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古镇、车站等场所73家次;检查农村场镇、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96处,在此过程中加大对老年人的引导宣传,强化对有关市场主体的提示告诫,督促其自查自纠,做到合规经营;四是聚焦虚假宣传、消费欺诈违法行为,推动养老领域大执法。2023年以来,依法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立案处罚73件,罚款104万余元。力争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震慑一个区域。针对已查处的案件,开展“回头看”行动,避免死灰复燃。
三、保障全面宣传让防范意识入脑入心
我局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充分考虑老年人受众特点,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多维度、立体化开展宣传工作,通过“五进”(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和“3·15”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社会层面,配合领导小组与三大运营商协作,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鼓励市民通过12315举报平台举报问题线索、制作一批宣传品下发、开展政策宣讲展板等系列集中宣传活动、配合各镇(街道)要通过村村通广播、小喇叭等方式,定期在各村(社区)、重点居民小区等地扎实开展宣传,充分提升社会宣传覆盖面。媒体层面,区委宣传部统筹区融媒体中心等区级媒体,在长寿日报上开设养老反诈专栏进行宣传,在长寿电视台、长寿电台等平台推送一批宣传成果,及时与市级、区级主流媒体保持同频共振。宣传内容上坚持正面宣传,深入挖掘和宣传报道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聚焦违法典型案例,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共治共建
确保12315热线和平台畅通,依法及时处理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投诉举报,有效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引导老年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持续宣传报道各单位举报渠道及市场监管12315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保护举报措施,以及开展核查、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的有力举措;报道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得到迅速受理,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违法犯罪分子收到依法惩处等工作情况。展现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拥护、积极支持参与打击整治工作的生动局面。
五、力争做好几方面工作
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许多被骗老年人多对执法人员不信任,甚至对执法工作有所阻拦,体现出相关知识薄弱、意识转变困难的情况;农村偏远地区养老诈骗形式隐蔽,利用群众口口相传等模式发展,“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使得监管困难、不利取证。面对工作中种种的问题与难点,反映出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需要改进和努力的地方,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和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做好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提高对养老市场监管的协调能力。针对向老年人非法营销等行为,将建议区内多部门成立《打击非法营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拟定《重庆市长寿区打击非法营销方案》,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保持工作常态化,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各方协调、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落实属地和部门职能监管责任。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提高对虚假宣传、传销直销等违法行为的打击能力。强化部门联动,协调各方力量,以开展专项整治为重点,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健全经营台账,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加大对偏远农村地区老年保健品销售场所的检查力度,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欺诈、产品质量等违法打击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移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形成有效震慑。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提高群众对养老诈骗的辨别能力。进一步畅通12315投诉举报等维权渠道,高效、快捷受理消费者对老年保健品行业不当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取证,一经查实,依法严惩,发布相关警示信息,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及时公开,加大曝光力度,提醒老年群体防止上当受骗,对严重违法行为的进行联合惩戒,记入档案,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细化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群众、知情人举报的积极性。
四是加强宣传工作,提高老年人对保健产品市场的认知能力。继续加强保健品、反诈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正确医疗方式及保健品的认知水平。以现场或座谈会等形式,向老年人讲授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和作用,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保健品,科学、理性消费,讲解欺诈消费的案例,增强老年人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充分发挥网络宣传作用,通过政府公共网站、企业监管群、电信部门合作等方式警示提醒,定期宣传反诈相关知识,尤其是充分利用村居委会宣传栏、赶集赶场期间,设置保健品科普宣传专栏、横幅、宣传喇叭等,使老百姓真正认识保健品的作用,防止上当受骗。
此复函已经谭建中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