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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805433L/2025-0009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发布日期 ] 2025-04-30
[ 索引号 ] 11500000MB1805433L/2025-0009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30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 不规范问题线索的公告

持续深入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整治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水电气表计量管理,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办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4月至12月。

二、征集范围

(一)计量违法线索

1.安装使用未经强制检定合格的水电气计量器具的。

2.擅自改动、拆装水电气计量装置,破坏水电气计量器具准确度,导致计量不准确的。

3.利用水电气计量器具作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其他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价格违法线索

1.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改变水电气价格标准的。

2.在水电气价格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加收费用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3.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捆绑收费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

4.已纳入定价成本的重复收费。以检验费、开通费、增容费等名义收取已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

5.收取已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供水供电企业或其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用电报装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接水费、报装费、移表费、配电室试验费等已明确取消的费用。燃气企业收取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

6.非电网直供电环节加价。终端用户电价未按政府定价执行或通过公共部位用电分摊、自用电费转嫁等方式违规加价。

7.计量装置违规收费。强制检定收费、收取水电气计量装置费用,或利用计量装置作弊多计费用。

8.其他水电气领域违规收费行为。

三、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1231512345

2.书面举报:将书面举报材料邮寄至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重庆市长寿区黄桷湾黄桷路2号附6号)。

3.来访举报:可直接前往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重庆市长寿区黄桷湾黄桷路2号附6号)。

四、举报要求

1.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2.如实反映情况。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格依法处置。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违法违规相关问题线索,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按照规定接受社会监督,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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