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5-0003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7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5-0003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7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7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撤销登记决定书(重庆智献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予撤销登记决定书
(长市监)冒不撤字〔2025〕第005号
重庆智献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7月,魏小涵(身份证号511622********3135)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在设立登记(备案)时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股东,要求撤销该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我局依法予以受理和调查。现查明:重庆智献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在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设立登记。由于当事人魏小涵电话多次无人接听,无法开展进一步调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也不符合该条第二款规定应当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本局作出决定如下:
不予撤销2017年11月15日重庆智献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长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