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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7-30 |
消费提醒
消费提醒:警惕食用野生蘑菇引发食物中毒
夏季是野生蘑菇生长旺盛的季节,容易发生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针对近日万州区发生家庭食用野生蘑菇发生的中毒事件,长寿区食药安办和消委会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给广大消费者日常饮食提供参考,避免中毒事件发生。
一些野生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紧靠肉眼无法辨别,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并借助仪器设备进行区分。在野外,无毒蘑菇与有毒蘑菇混生,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导致沾染毒性。因此,提醒消费者不要好奇或尝鲜而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不偏听不偏信民间流传的分辨方法。不要在走摊游贩处购买来源不明的野生菌类食品,到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蘑菇时,不轻易购买不认识或没见过的野生菌菇。
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也要做到不采摘、不加工、销售来源不明或非法渠道的野生蘑菇,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把原材料采购关和验收关,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蘑菇混入其中。
野生毒蘑菇种类繁多,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发病最快10分钟,最长24小时。中毒表现有:发热、恶心、呕吐、腹胀、腹泻,便血,重者可出现幻觉、狂躁、抽搐、昏迷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催吐,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长寿区市场监管部门也将继续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科普宣传,当好舌尖卫士,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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