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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1-001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1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1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作为长寿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长寿区知识产权局牌子,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为正处级。根据中共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市监党〔2019〕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协助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完成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区市场监管局有内设机构24个:办公室、宣教科、法制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综合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二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三科、药品监督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发展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二科、注册和许可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计量科、标准化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办。
设立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组;设立19个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是菩提街道、凤城街道、晏家街道、江南街道、渡舟街道、八颗街道、新市街道、长寿湖镇、邻封镇、云集镇、但渡镇、龙河镇、双龙镇、石堰镇、云台镇、葛兰镇、海棠镇、洪湖镇、万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区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辖1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管理1个行政事业单位(长寿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40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87.2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55.54万元,公用经费增加32.72万元,项目经费减少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40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413.0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1.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04.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93.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78.3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87.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88.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0.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0.27万元,比2020年增加18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1.27万元,比2020年增加188.2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基本支出按政策增支,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9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细化了项目支出,压减了综合管理经费,主要用于食品抽检、市场监管等重点工作。
长寿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0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18万元,比2020年增加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比2020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执法车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30.08万元,比上年增加32.72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数增加,运行经费按政策增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8辆。2021年无车辆购置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晓君 联系方式:023-6102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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