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5-0012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01 | [ 发布日期 ] | 202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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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4-01 |
[ 成文日期 ] | 2022-04-01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检查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检查对象及重点
全区餐饮服务经营者。重点检查学校和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机关企事业、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涉旅餐饮服务经营者,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承办宴席的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经营者。
二、检查频次
根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和市局《关于餐饮服务环节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和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渝食药监餐饮〔2017〕6号)文件要求,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者至少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同时执行餐饮服务日常检查、风险分级管理和量化分级管理三位一体为基础的日常监管制度,从餐饮服务经营者业态和规模、食品制作方式等静态风险因素和上年度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等情况,对餐饮服务经营者评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并根据评定的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
A级风险的餐饮经营者,每年至少1次日常检查;
B级风险的餐饮经营者,每年至少1-2次日常检查;
C级风险的餐饮经营者,每年至少2-3次日常检查;
D级风险的餐饮经营者,每年至少3-4次日常检查;
学校在开学期间,对其食堂进行的日常检查频次不得少于每2月1次。
托幼机构机构在开学期间,对其食堂进行的日常检查频次不得少于每月1次。
三、检查单位
各镇街监管所负责辖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食品监管三科对各级各类型的餐饮单位进行抽查和督查。
四、检查要求
各检查单位请结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和日常巡查APP使用市局餐饮处2021年初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类监督检查要点表》(简称新检查要点表),原则上不再使用纸质表格。要使用智慧监管APP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对正在经营的餐饮单位覆盖率达到95%。
各检查单位在新办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和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火锅店)全部安装“重庆阳光餐饮”APP进行注册、入驻操作,要求对正在经营的中型及以上社会餐饮单位和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总体入驻率达到80%,正在经营的中型及以上社会餐饮单位和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率达50%,督促入驻“重庆阳光食品”的中型及以上社会餐饮单位和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将所有从业人员纳入平台管理,并在“重庆阳光餐饮”APP中下载“一店一码”图片张贴到餐饮服务单位内就餐区醒目位置(公示栏),相关公示信息可通过扫“一店一码”查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后不再打印纸质记录。
各检查单位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整改落实并记录备查,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全年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可作为该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检查频次。请各检查单位认真执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纳入职能绩效考核。
附件:长寿区2022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长寿区2022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序号 |
监管事项名称 |
责任单位 |
主要监管对象 |
主要监管内容 |
主要监管范围 |
主要监管方式 |
检查时间 |
1 |
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监管 |
各监管所 |
进口冷链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 |
经营资质,经营行为,“渝溯源”APP注册使用情况,“重庆阳光餐饮”APP入驻使用率达100% |
全覆盖 |
现场检查 网上检查 |
2022年1月-12月 |
2 |
集中隔离点食品安全监管 |
食品监管三科 各监管所 |
集中隔离点供餐单位 |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庆阳光餐饮”APP入驻使用率达100% |
全覆盖 |
现场检查 网上检查 |
集中隔离点启用时 |
3 |
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规范活禽宰杀常态化监管 |
各监管所 |
各类型餐饮服务经营者 |
餐饮经营单位禁止在经营场所圈养、宰杀活禽活兔,禁止购进、经营野生动物 |
全覆盖 |
现场检查 |
2022年1月-12月 |
4 |
餐饮行业油烟油水污染源常态化监管 |
注册许可科 各监管所 |
各类型餐饮服务经营者 |
在证照受理时,向申请人发放环保事项告知书;定期将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受理及发证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完善环保设施并正常使用 |
抽查 |
现场检查 |
2022年1月-12月 |
5 |
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食品监管三科各监管所 |
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餐饮食品经营单位 |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庆阳光餐饮”APP入驻使用率达100%,“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覆盖率达到95%。 |
全覆盖 |
现场检查 |
2022年2月-3月 |
6 |
2022年长寿区两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
食品监管三科相关监管所 |
长寿区两会餐饮接待单位 |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全覆盖 |
现场检查 闭环管理 |
2022年1月 |
7 |
2022年餐饮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 |
各监管所 |
“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单位 |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使用智慧监管APP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对正在经营的餐饮单位覆盖率达到95%;“重庆阳光餐饮”APP入驻使用情况。 |
抽查 |
现场检查 |
2022年2月-10月 |
8 |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食品监管三科各监管所 |
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 、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及其配送站 |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庆阳光餐饮”APP入驻使用率达100%;第三方网络餐饮平台及其配送哪个站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全覆盖 |
现场检查 网上检查 |
2022年1月-12月 |
9 |
企业、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食品监管三科相关监管所 |
企业、建筑工地食堂 |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庆阳光餐饮”APP入驻使用率达100% |
全覆盖 |
现场检查 |
2022年4月-7月 |
10 |
农村家宴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各监管所 |
农村家宴服务经营者 |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全覆盖 |
现场检查 |
2022年5月-7月 |
11 |
2022年高中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
食品监管三科相关监管所 |
高中考餐饮接待单位 |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全覆盖 |
现场检查 |
2022年3月、6月 |
12 |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食品监管三科相关监管所 |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庆阳光餐饮”APP入驻使用率达100% |
全覆盖 |
现场检查 |
2022年7月-12月 |
13 |
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食品监管三科相关监管所 |
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食堂 |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庆阳光餐饮”APP入驻使用率达100% |
全覆盖 |
现场检查 |
2022年7月-8月 |
14 |
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食品监管三科各监管所 |
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餐饮食品经营单位 |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庆阳光餐饮”APP入驻使用率达100%,“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覆盖率达到95% |
全覆盖 |
现场检查 |
2022年8月-9月 |
15 |
大型及以上宴席承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食品监管三科各监管所 |
大型及以上宴席承办餐饮服务单位 |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庆阳光餐饮”APP入驻使用率达100% |
全覆盖 |
现场检查 |
2022年9月-12月 |
16 |
涉旅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食品监管三科相关监管所 |
涉旅餐饮服务经营者 |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庆阳光餐饮”APP入驻使用率达100% |
全覆盖 |
现场检查 |
2022年9月-12月 |
17 |
反食品浪费监管 |
食品监管三科相关监管所 |
中大型及以上宴席承办餐饮服务单位、自助餐厅 |
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有宣传标语、标识,是否存在大量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浪费现象 |
全覆盖 |
现场检查 |
2022年1月-12月 |
18 |
长江禁渔行动 |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相关监管所 |
各鱼类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
是否宣传、购进、加工野生鱼类 |
全覆盖 |
现场检查 |
2022年1月-12月 |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