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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6-0007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6-03-16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6-00073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3-16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16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 处置的信息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
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24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市长寿区你我他商贸连锁有限公司葛兰店(以下简称“当事人”)待售货架上的“山药”进行了抽样送检,抽检样品数量(含备样)2.918kg。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上述样品进行检验后,于2025年12月18日出具检验报告(№:A25SH15880),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本局于2025年12月24日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A25SH15880)、检验结果通知书,口头及书面告知了当事人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检的权利,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抽检批次的“山药”销售。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向本局提出复检和异议申请。2025年12月30日,本案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查,当事人2025年11月24日从供货商购进“山药”5kg,当天销售了3.924kg,剩余1.076kg作为损耗当天已处理。当事人于2025年12月25日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通知2025年11月24日在当事人处购买“山药”的消费者退货退款,但一直未收到消费者退货。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的行为表现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附件2: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1中的规定,综合考虑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主观意图、社会危害后果等,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决定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当事人排查,被抽检产品不合格原因是种植环节中农药残留超标。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进货查验制度,收取供货商资质和产品检验报告。二是强化快检送检,筛选不合格食品。本局于2026年3月10日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复查,该店已完成整改,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现场复查验收结论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