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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805433L/2026-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05 [ 发布日期 ]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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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1-05
[ 成文日期 ] 2026-01-05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51021按照抽检计划,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到位于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石兴街236号负1长寿区季志祖食品超市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销售的二荆条(辣椒)进行抽检。二荆条(辣椒)样品数量:3.26kg,备样数量:1.6kg在抽样的同时,拍摄了相关图片数张2025116日,本局收到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的《检验报告》(No:A25SG31057),对上述二荆条(辣椒)做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51112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A25SG31057)《重庆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DBJ25500115651320601,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不合格二荆条(辣椒),执法人员依法告知了当事人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签收上述文书后,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且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20251114,本案经批准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二荆条(辣椒)为当事人20251013*(何兴)购进,购进数量23.25kg,一共销售了23.25kg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上述不合格二荆条(辣椒)已销售完毕。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张贴了召回公告,但未收到消费者的反馈,也未收到不良情况反映。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510之规定,建议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经排查,当事人销售的二荆条(辣椒)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源于种植环节使用农药超标导致。整改情况:当事人进一步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管理,更加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索取供应商资质、进货票据、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合法经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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