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5-0023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5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5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5-00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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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5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5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4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位于重庆市长寿区长寿湖镇曙光街20号依照法定程序对长寿区品质生活副食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在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进行抽样,抽样数量为4瓶,其中备样数量为2瓶。在抽样的同时,拍摄了相关图片数张。2025年6月24日,收到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检验报告》(№:食专 2025-05-2403),其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5年6月27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食专 2025-05-2403)(内附由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食专 2025-05-2403的检验报告),并制作现场笔录1份,依法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检、提出异议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复检和异议。2025年7月1日,本案经批准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为当事人于2025年4月8日从重庆市长寿区味无穷商贸有限公司处购进,购进数量14瓶,截止送达报告时,于流通环节售出8瓶(包含被抽样4瓶),剩余待售的6瓶被扣押。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后,责令当事人按相关要求召回、整改到位。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及时张贴了召回公告,期间未收到消费者的反馈,也未收到不良情况反映。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销售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的食用植物调和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没收不合格食用植物调和油;3、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经当事人排查,食用植物调和油中乙基麦芽酚项目残留量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环节使用乙基麦芽酚。整改情况:对员工加强了培训,在今后的进货过程中严格查验,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合法经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