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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805433L/2024-002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8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5日,抽检人员对长寿区牛香阁火锅串串店购进并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购进日期为2024-8-15的红小米辣进行监督抽检。现场填写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1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食用农产品)1份(抽样单编号:DBJ24500115650237164),并现场拍摄了样品、抽样人员、被抽样人员照片6张。2024年9月3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了检验报告(NO: A24SH04789),该批次的红小米辣检验结论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4年9月9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红小米辣的《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了当事人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本案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红小米辣0.5kg,除抽检检验0.5kg,已经没有剩余。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当事人整改情况:经当事人排查,红小米辣抽检不合格是由于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取进货票据,购进了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整改情况:当事人立即开展自查,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索取进货票据,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合法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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