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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4-00228 | [ 发文字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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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26 | [ 发布日期 ] | 2024-11-26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4日,我局依法对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正在销售的牛蛙进行抽样,2024年9月6日,本局收到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编号为№:A24SH04783的《检验报告》,对上述牛蛙做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4年9月10日,本局向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口头及书面告知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申请异议和复检的权利。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于2024年9月27日,本局予以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9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报告时,该批次不合格牛蛙已全部售出,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以店堂告示的方式通知消费者退货,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30日,其间一直未收到消费者退货,亦未收到购买此批不合格产品导致不良反应的报告。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经营的牛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源于没有把关好进货渠道。整改情况: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寿协信分公司发出不合格食品召回通知,更换供货商,今后将加强风险意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做好相关记录,做好食品进货、存储、销售工作,确保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