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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805433L/2024-002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01 [ 发布日期 ] 2024-11-01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4715,按照抽检计划,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对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经营的薏米山药葛根粉进行抽样,2024814,本局收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编号为№:SBJ24500000341732960ZX的《检验报告》对上述薏米山药葛根粉作出结论: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T/SDSZC001-2023《方便冲调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4819本局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送达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口头及书面告知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申请异议和复检的权利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2024821本局予以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4819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报告时,该批次薏米山药葛根粉已全部销售,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在经营场所张贴食品召回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日,其间一直未收到消费者退货,亦未收到购买此批不合格产品导致不良反应的报告。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已按照食品贮存要求存放食品,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过程控制不严。整改情况: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发出食品召回公告,今后将继续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存放要求储存食品,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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