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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4-00029 | [ 发文字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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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7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31日,按照抽检计划,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正在销售的二荆条进行抽样,2023年11月29日,本局收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编号为№:SBJ23500000341735265ZX的《检验报告》,对上述二荆条做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12月05日,本局向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口头及书面告知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申请异议和复检的权利。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于。2023年12月05日,本局予以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12月05日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报告时,该批次不合格二荆条已全部售出,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以店堂告示的方式通知消费者退货,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间一直未收到消费者退货,亦未收到购买此批不合格产品导致不良反应的报告。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责令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经营的二荆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源于没有把关好进货渠道。整改情况:长寿区海若生活超市发出不合格食品召回通知,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做好相关记录,做好食品存储销售工作,确保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