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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805433L/2024-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7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30日,本局依法对长寿区陈英水产经营部经营的牛蛙进行监督抽检,2023年11月17日,本局收到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编号为№:D23SC10665的《检验报告》,对上述牛蛙做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11月22日本局长寿区陈英水产经营部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口头及书面告知长寿区陈英水产经营部申请异议和复检的权利长寿区陈英水产经营部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2023年12月08日本局予以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11月22日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报告时,该批次不合格牛蛙已全部售出,长寿区陈英水产经营部以店堂告示的方式通知消费者退货,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1月10日,其间一直未收到消费者退货,亦未收到购买此批不合格产品导致不良反应的报告。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长寿区陈英水产经营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长寿区陈英水产经营部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长寿区陈英水产经营部经营的牛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源于没有把关好进货渠道整改情况:长寿区陈英水产经营部发出不合格食品召回通知,今后将加强风险意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做好相关记录,做好食品存储销售工作,确保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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