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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05433L/2021-0022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7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7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长寿市监局)执法人员依据法定程序对重庆市长寿区桃源东路2号农贸综合市场左涛销售的二青条(辣椒)(购进日期2021年9月2日)进行监督抽检,现场填写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1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1份(编号GC21500000650200217)、现场笔录1份,并现场拍摄了左涛营业执照、样品、抽样人员、被抽样人员照片6张。2021年9月2日,样品送达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1年9月24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A21SZ04006),该批次二青条(辣椒)检验结果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
长寿市监局于2021年9月27日启动核查处置程序,在重庆市长寿区桃源东路2号农贸综合市场向当事人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50200217)附检验报告(NO:A21SZ04006),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有抽检批次的二青条(辣椒)销售。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份,并对现场拍照取证。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涉嫌经营重金属等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长寿市监局于2021年10月14日立案调查。
经了解,当事人于2021年9月2日从长寿区三科农商城符书兵处购进二青条(辣椒)15 kg,并在经营场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东路2号农贸综合市场进行销售,且全部销售完毕。长寿市监局收到该批二青条(辣椒)抽检报告后,立即要求左涛下架不合格二青条(辣椒),并排查问题原因,督促左涛整改,同时抓紧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长寿市监局2021年9月27日向左涛送达不合格报告时,该批次不合格二青条(辣椒)已全部售出,长寿市监局督促左涛当日在经营场所张贴不合格食品召回通知,通知2021年9月2日在左涛处购买二青条(辣椒)的消费者退货,但左涛一直未收到消费者退货。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2021年11月29日,长寿市监局向左涛下达《行
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如下:责令左涛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二青条(辣椒),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作出如下处罚:1、给予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在长寿市监局督促下,左涛排查二青条(辣椒)不合格
原因是种植土壤镉超标,而作为销售者,左涛未能尽到进货查验记录义务。2021年10月14日,左涛向长寿市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措施是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是查验供货者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查验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发货人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三是建立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经2021年10月15日长寿市监局复查,前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