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 >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805433L/2021-002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25 [ 发布日期 ] 2021-11-25

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189日,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市广恒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辣子鸡(烧烤味,生产日期2021-05-12,规格为70/袋)进行监督抽检,现场拍摄了门店、样品、抽样人员照片8张。2021810日样品送达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2021827日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出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编号No:FHN20210826972),上述批次产品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191日、916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及执法意见书,口头及书面告知当事人对检验过程、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提出。202198日,本案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2021923日,当事人向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异议和复检申请,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112日对当事人的复检申请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产品控制情况:该批次不合格辣子鸡(烧烤味)生产数量为28kg,且28kg已于流通环节全部销售完毕,暂未收到消费者的相关举报投诉。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企业排查,由于杀菌时间不足、包装过程时间过长,造成了细菌污染。整改情况:企业制定了整改措施,1.将拌料油炒制后再拌入;2.制定关键点控制措施;3.延长灭菌时间;4.加强员工消毒;5.加强车间灭菌消毒;6.实施设备清洗、消毒灭菌。

2021115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复查验收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