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4年9月3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寿区尹氏食品经营部制售的老面馒头进行抽样,2024年9月19日,区市监局收到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编号为№:A24SR05906的《检验报告》,对上述老面馒头做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4年9月25日,区市监局向长寿区尹氏食品经营部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口头及书面告知长寿区尹氏食品经营部申请异议和复检的权利。长寿区尹氏食品经营部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于2024年9月27日,区市监局予以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区市监局2024年9月27日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报告时,该批次不合格老面馒头已全部售出,长寿区尹氏食品经营部以店堂告示的方式通知消费者退货,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7日,其间一直未收到消费者退货,亦未收到购买此批不合格产品导致不良反应的报告。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长寿区尹氏食品经营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责令长寿区尹氏食品经营部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长寿区尹氏食品经营部经营的老面馒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源于加工过程中超范围添加了食品添加剂。整改情况:长寿区尹氏食品经营部发出不合格食品召回通知,今后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加工食品,不添加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