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 处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4年5月18日,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流通环节对重庆润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于 2024-03-01生产的“爽士利和图形”商标香辣凤爪(辐照食品)(酱卤肉制品)进行了抽样送检(规格50克/袋,抽样数量21袋);2024年6月20日,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No:FHN20240520209),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4年6月26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口头及书面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检和提出异议的权利,当事人向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了复检。2024年07月10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了《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该样品经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标准要求,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初检结论与复检结论一致。2024年7月11日,本案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该批次不合格香辣凤爪(辐照食品)(酱卤肉制品)生产13.5kg,召回0袋,销售13.5kg。已销售的香辣凤爪(辐照食品)(酱卤肉制品)产品暂未收到消费者举报投诉。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企业处罚如下: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企业排查,由于当事人员工操作不当,导致泡制盐水里的添加剂未均匀溶解等原因造成。整改情况:1、对员工在泡制过程中的正确操作进行相关教导与培训;2、加强惩罚力度,对未按规范操作的员工进行处罚;3、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意识。2024年8月7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复查验收,验收结果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