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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的信息公告

日期:2024-08-07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2日,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与本局执法人员一道重庆市长寿区渡舟街道站东路983号长寿区乐淘新一家百货超市正在销售的“牛蛙”进行抽样,2024年5月14日,本局收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对上述“牛蛙”出具的《检验报告》(NoSBJ24500000341730983ZX),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4年5月20日,本局向长寿区乐淘新一家百货超市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口头及书面告知长寿区乐淘新一家百货超市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检的权利。长寿区乐淘新一家百货超市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和复检申请。2024年5月20日,对本局对长寿区乐淘新一家百货超市进行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本局2024年5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报告时,抽检批次“牛蛙”已销售完毕,长寿区乐淘新一家百货超市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通知,但是没有消费者前去退换货。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调查,长寿区乐淘新一家百货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长寿区乐淘新一家百货超市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排查,长寿区乐淘新一家百货超市经营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源于养殖环节不达标,养殖场卖出来的时候就是不合格的。整改情况:长寿区乐淘新一家百货超市今后将加强风险意识,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仔细查验检验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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