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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 处置的信息公告

日期:2024-02-18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10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长寿区葛兰镇凤玉超市货架上正在销售的白芹菜(批次:2023-12-10)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基数5kg,抽样2.448kg);2023年11月13日样品送达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12月01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A2230534483122031C),上述批次产品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2023年12月06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及执法意见书,口头及书面告知当事人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本案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共购进白芹菜7.2kg,其中2.2kg于抽样前已售出,被抽检2.448kg(全部送至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其余2.552kg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未有消费者前来退货,也收到不良反应报告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并处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当事人排查,是由于种植环节农药残留超标,导致当事人购进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整改情况:在后续购进产品的时候认真履行进货查验,收取检验报告,保障经营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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