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单”整改“靶向”监督 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发出首张“提醒敦促函”
“逾期未采取落实措施或者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我局将对你单位采取限期整改措施。”7月5日,渝中一企业收到来自渝中区市场监管局的《提醒敦促函》,不仅对企业须整改内容进行了明确,还给出了具体的整改时限,要求企业“照单”整改、限时“升级,切实提升自身安全监管水平,有效保障药品安全。
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药品安全开展暗访检查。
当天,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某中药材集中交易市场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公司在质量体系建设、合规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短板与不足,且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根据综合研判,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认为该公司经营管理中的短板可能会影响市场所售药材安全,存在潜在安全风险,于是现场为该公司开具《提醒敦促函》,根据发现的问题,要求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同时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提升安全水平。该《提醒敦促函》也是全区市场监管领域首张。
据了解,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全国首个涵盖市场监管全领域的“三书一函”实施办法,为推动市场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细化了“路线图”。“三书一函”包括《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四种形式,旨在通过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市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压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此次《提醒敦促函》的发出,是我们在‘三书一函’实施办法发布后的首次实践。通过我们这两天的追踪问效,可以发现,不仅为企业敲了警钟,更是帮助企业堵了漏洞,在市场监管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将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严谨的原则,严格执行“三书一函”实施办法,确保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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