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4-00277 | [ 发文字号 ] | 渝中知办发〔2024〕14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计划、发展目标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5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5 |
重庆市渝中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2024年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现将《重庆市渝中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2024年推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中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
重庆市渝中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2024年推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实施《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明确2024年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1.制定《渝中区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扶持办法》。(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负责)
2.制定《重庆市渝中区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负责)
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3.强化知识产权小额诉讼机制和多元解纷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区法院负责)
4.依法惩治知识产权领域假冒侵权违法犯罪,强化侦查监督,精准开展审判监督,常态化推动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工作。(区检察院负责)
5.加强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工作,稳步推进“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反垄断”等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区检察院负责)
(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6.开展“昆仑”专项行动,强化大要案件侦办,严厉打击妨碍创新发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侵权假冒犯罪。(区公安分局负责)
7.开展民生领域“铁拳”、2024网络市场监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知识产权执法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8.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院线电影版权保护、青少年版权保护等专项行动,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印刷业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核查。(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检,严查林木种苗市场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行为,加大侵犯品种权案件查办力度。(区林业局负责)
(三)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10.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做深做实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工作,立足各类创新主体实际需求,提升服务精准度和及时性,助力企业充分释放创新创造活力,助推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区检察院、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完善川渝协作、行刑衔接、检察协作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川渝两地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开展川渝地理标志产品和商标品牌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川渝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促进川渝两地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和办案标准的统一;深化川渝两地知识产权重要平台资源共建共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力度,强化“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模式的适用,积极探索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统一保护标准、证据规则和裁决尺度;完善技术调查官、专家咨询、特邀检察官助理等机制。(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大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和维权援助,积极推动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区司法局负责)
15.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治理力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加强举办展会和组织企业参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承诺活动。(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6.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归集,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运用
(一)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17.加大对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和重点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伴随式服务,推进实施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程,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探索建立一批重点产业专利池,提高亿元研发投入高价值专利产出绩效。(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围绕“416”科技创新布局、“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4311”现代产业体系,优化构建专利导航中心和平台体系,形成一批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成果。(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和认定,培育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推进建设一批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区经济信息委负责)
21.鼓励开展林业新品种选育,支持申报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区林业局负责)
(二)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2.优化知识产权运营绩效激励政策。(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贯彻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开展重点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活与评估,实施重点产业和区域专利转化计划;做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组织权利人进行声明,推动专利技术的许可对接;落实《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遴选形成一批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库,形成一批先进培育经验和企业成长案例。(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进一批创新成果应用,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政策实施。(区经济信息委负责)
25.引导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知识价值类型贷款的支持力度,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银企对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区建设。(区产业发展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开展商标品牌培育,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等优势品牌资源发展。(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文旅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进落实《重庆市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开展科技企业进高校、科技成果进区县等对接活动,深入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区科技局负责)
28.持续推进《关于深化高校科研评价改革的意见》实施。(区教委负责)
29.聚焦“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4311”现代产业体系,开展知识产权布局,转化应用一批技术成熟度高、市场前景明朗、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科技成果。(区国资委负责)
四、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
(一)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30.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引进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31.加强版权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版权公共服务。(区委宣传部负责)
32.推进落实《重庆市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建设。(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33.开展“蓝天”行动,严厉打击专利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加强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治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34.优化版权示范创建工作,搭建版权展会平台,鼓励优秀版权企业、版权产品“走出去”,深化版权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区委宣传部负责)
五、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一)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35.发布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行政和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在“315”、“4·26”等特殊时段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开展知识产权法规制度普法宣传,推进知识产权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7.开展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地创建。(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务、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产业发展促进区、各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38.加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的培训力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加大知识产权领域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区人社局)
六、提高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
40.加强知识产权对外深度交流与合作,用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平台,促进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元化解。(区高法院负责)
41.加强对“走出去”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援助。(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司法局、区法院负责)
七、加强激励考核及组织保障
42.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3.做好市对区知识产权保护督查考核和营商环境考核中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考核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4.对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完成考核任务情况进行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请各责任单位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