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6-00183 | [ 发文字号 ] | 渝中市监函〔2026〕97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6-06-30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6-00183 |
| [ 发文字号 ] | 渝中市监函〔2026〕97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6-3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30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第010号提案的复函
任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节庆期间酒店民宿乱涨价的提案》(第010号)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压实主体责任。我局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住宿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在重要节假日前,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业务工作群、现场张贴等方式,定期发布《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提醒告诫书》,从明码标价、价格比较、促销行为、严禁价格欺诈等方面,对全区酒店、民宿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同时,联合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培训,引导经营者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诚信经营。区文化旅游委建立“节前预警、节中巡查、节后总结”工作机制,每逢重大节点组织星级饭店召开“诚信经营动员会”,印发《服务承诺书》,明确告诫不得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区商务委积极联系相关行业商协会,加强政策宣传与行业引导,倡导行业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强化日常监管,持续规范经营行为。我局将酒店、民宿价格监管纳入日常重点工作,重点检查明码标价、履行价格承诺等落实情况。节假日期间加大巡查频次,持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区文化旅游委持续推进星级饭店等级评定,制定《服务质量规范》,引导企业从“拼价格”向“拼服务、拼文化”转型,已推动辖区多家民宿获评市级等级民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将投诉纠纷较多、价格涨幅过大的星级旅游饭店纳入渝中区文旅分级分类系统进行重点监管。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我局定期梳理12345、12315等渠道关于住宿价格的投诉举报线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游客聚集区域、消费重点场景,综合运用联合检查、案件查办、曝光惩戒等措施,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2023年,对重庆凯德古渝雄关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公寓分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价格承诺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了查处,罚款2000元。区文化旅游委依托区旅游纠纷调解中心,建立涉旅投诉“先行赔付”和“快速处置”机制,对涉及住宿价格的投诉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对查实存在欺诈行为的商家,依法处理的同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
(四)推进信用监管,构建长效治理机制。目前,我区已正式建成由区公安分局牵头打造的“法治·网约房管理一件事”应用场景。该应用聚焦住宿行业规范化监管与信用体系建设,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已调用信用评价、信用奖惩、信用报告三类信用组件累计55万次,实现了对辖区内酒店、网约房等各类住宿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行为的全方位、常态化、数字化监管,对存在价格违法、失信违约等行为的主体依法依规纳入联合惩戒。同时,区文化旅游委进一步完善星级饭店信用档案,将价格违法、虚假宣传、严重投诉等记录全面纳入信用档案,建立动态更新的“红黑榜”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关于您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健全价格监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我国价格形成方式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类。其中,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酒店、民宿客房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未纳入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管理范畴,区级层面无权直接设定限价或强制备案。我局将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持续加强节庆期间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明码标价义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场价格信息的监测与发布工作,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提升市场价格透明度。
(二)关于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我局将持续加强对在线旅游平台的行政指导与监督检查,推动其完善价格监控和违规处置机制,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及时采取限制流量、下架产品等措施。同时,规范平台价格展示和促销规则,禁止虚构“划线价”、先提价后打折等行为,确保展示价格真实、准确,优惠规则清晰、易懂。
(三)关于推动行业自律与信用体系建设。我局将配合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委进一步完善住宿行业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跨部门共享和应用。对价格违法、严重投诉等行为纳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治理格局。同时,对“价格敏感型”和“投诉高发型”企业进行“一对一”行政约谈,督促签订《价格诚信承诺书》并公示。通过行业商协会发布倡议书,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合理定价,抵制不规范价格行为。
(四)关于加强社会监督与舆论引导。我局将配合区文化旅游委利用官方新媒体矩阵及区内户外大屏,高频次发布《节假日住宿消费提示》,曝光典型价格陷阱案例,引导游客“提前规划、错峰出行、正规渠道预订”,增强防范意识。同时,继续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营造“诚信受益、失信受惩”的社会共治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节前提醒告诫。每逢重要节假日,提前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明确法律红线和合规要求,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整改,从源头减少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节前集中检查、节中重点巡查、节后专项抽查,突出热点区域和投诉高发商家,加大检查频次和覆盖面,对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推进信用监管落地。依托现有信用监管体系,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红黑榜”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将价格违法、严重投诉等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提升违法成本。
四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在线旅游平台加强对入驻商户价格行为的审核与监督,建立异常涨价预警和违规处置机制,规范促销行为。
五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联合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定期会商研判市场形势,共同处理重大复杂案件和舆情事件。
六是营造诚信经营氛围。联合相关部门发布消费提示,曝光典型案例,宣传诚信经营典型,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选择信誉良好的商户,持续唱响“诚信游渝中、诚意宠游客”形象品牌。
此复函已经张啸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
联 系 人:陆松川、李衡
联系电话:63517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