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6-00182 | [ 发文字号 ] | 渝中市监函〔2026〕114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6-06-30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3299M/2026-00182 |
| [ 发文字号 ] | 渝中市监函〔2026〕114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6-3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30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九次会议DH24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胡蓉代表:
您在渝中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酒行为的建议》(第DH249号)已收悉。经与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现有食品经营者16949户,部分食品经营者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易出现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情况,引发严重后果,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针对这一突出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区教委、区公安分局、街道等部门,聚焦源头管控、精准排查、联动共治、宣传引导四大核心环节,全力净化辖区未成年人消费环境。
一、强化组织部署,压实整治责任。
各部门细化职责分工、明确了部门内各级责任链条,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和辖区实际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划定校园周边200米、商圈、酒吧、夜市等重点区域;锁定便利店、小餐饮店、火锅店、KTV等重点对象;聚焦无证售酒、违规售酒、未张贴警示标识等重点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治落地见效。
二、全面排查整治,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拉网式排查、常态化巡查、精准化打击”三位一体工作思路,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纳入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重点,持续加大对校园周边、餐饮聚集区、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全力斩断向未成年人售酒的黑手。
(一)全覆盖“地毯式”排查,摸清底数建台账
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为核心区域,辐射延伸至商圈、酒吧集中街区、夜市排档等未成年人易聚集场所,对辖区内所有酒类经营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对校园周边的便利店、小超市、烟酒行、小餐饮店、火锅店,以及酒吧、KTV、夜总会等娱乐场所是否持有有效的经营许可,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酒类商品是否单独分区存放,是否与普通食品混放,是否容易被未成年人轻易获取;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标识是否完好无损、未被遮挡或撕毁等情况进行了排查。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累计排查酒类销售经营者167家次。
(二)清单式销号管理,推动问题闭环整改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整改到位。对首次发现且情节轻微的,如警示标识张贴位置不醒目、标识轻微破损等,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警告或罚款,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提高后续抽查频次。对存在无证售酒、向未成年人售酒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立即立案查处,依法从重处罚。截至目前,累计督促整改问题33处。
(三)重点时段精准管控,阻断购酒渠道
针对未成年人活动规律,科学调整执法力量部署,聚焦放学时段、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未成年人易聚集、易购酒的高风险时段,实行“定点值守+流动巡查+暗访抽查”三位一体的管控模式。加大重点区域巡逻频次,及时劝阻违规行为,阻断未成年人购酒渠道。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对排查发现、群众举报、部门移送的违法线索,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违法必究”。对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强化联合执法,严查违法售酒行为
坚持“信息互通、执法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建立公安、市场监管、教委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发现—核查—处罚—整改—复查”闭环管理。组织经营场所负责人召开警示约谈会、政策宣讲会,解读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落实“一看二问三核验”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今年以来,联合开展执法检查43次。严厉打击涉未治安和刑事案件,全面深挖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确保打深打透;对查处的涉未案事件场所,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 修订)》给予停业整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会同文化旅游部门一律吊销经营许可。
三、强化宣传引导,筑牢思想防线
始终坚持“宣传先行、教育为本、社会共治”的工作理念,将宣传引导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着力提升经营者守法意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公众监督参与意识,从思想源头上筑牢未成年人禁酒防线。
(一)抓实经营者教育,压实主体责任
通过上门走访、组织经营者负责人座谈会、现场检查等形式和契机,对经营者、现场负责人、从业人员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守法经营,严禁场所内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在重点经营场所张贴警示标识1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对酒类销售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119次,督促提醒经营者守法经营。
(二)抓好学生宣传教育,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聚焦未成年人饮酒危害等内容,深化“1530”教育机制,将酒类安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校园安全教育体系,通过主题班会、案例警示、宣传海报、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同时邀请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引导学生认清饮酒危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酒类产品。
(三)抓牢家长引导,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形式,向家长普及未成年人饮酒危害及相关知识,引导家长强化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日常教育和监管,教育孩子远离烟酒,严禁学生购买、饮用酒类产品,共同防范未成年人接触酒类,形成家校协同合力。
(四)抓活社会宣传,营造共治氛围
利用社区公告栏、短视频平台等载体,推送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浓厚氛围,提升经营主体守法自觉性和公众监督意识。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正如您所言,针对向看似成年的学生售酒等隐蔽违法行为的监管仍存在难度。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持续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紧盯重点区域加大暗访抽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进一步加大娱乐场所管理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
二是推行对食品销售者“互联网+AI”监管的建设。在食品经营场所酒类销售区域安装高清智能监控设备,运用AI抓拍技术识别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人工巡查”向“智能监控”转变,有效提升非现场监管的精准度和震慑力。
三是深化行刑衔接与社会共治。进一步畅通12315、110等举报投诉渠道,建立“接诉即办、快查快处”绿色通道,鼓励家长、老师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对反映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投诉举报,一律从严从快处理。同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形成“行政处罚+刑事打击”双重震慑,着力构建“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群防群治”的未成年人保护共治格局。
此答复函已经张啸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数字人大网站:https://fggs.cqrd.gov.cn/adminh5/digital,依程序登录“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联系人:曾卿春
联系方式:023-6859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