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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3299M/2024-001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04 [ 发布日期 ] 2024-06-04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DH36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贺靖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渝中区老旧住宅安装电梯的建议》(DH369号)收悉。经与区住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情况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关系老百姓出行、宜居的民生实事,代表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我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16年开始调研论证、2017年正式试点开展,目前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政策机制和工作流程,受到了老百姓的广泛肯定。2021年,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被纳入“十四五”期间渝中区城市更新工作中的“老旧小区改造”范畴。截止2023年底,全区完成加装电梯191台、受益居民6585户。今年以来,已完成加装电梯6台、15个项目进入施工环节、32个项目已完成前期勘察、设计等工作。具体情况为:

(一)研究制定加装电梯政策文件2017年,在广泛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区政府出台了《渝中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渝中府办〔201773号),明确了加装电梯工作流程和政府补贴保障措施,确立了“政府引导、居民主导、街道担当、部门协作、讲究群众工作方法、让居民有民生实事获得感、建立长效机制和后续机制”等7项工作原则,全面规范、管理、指导我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截止目前,《渝中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流程》(以下简称“流程”)已更新至第七版,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加装电梯工作机构和机制。加装电梯涉及居民群众需求、加装方案确定、承建单位选择、周边管网改造、后续运维管理、建设手续审批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各方参与、共同协调、合力推进。为此,区政府专门成立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艾正兵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市监局、区规资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区经信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区供电公司、重燃集团渝中分公司、渝中区自来水厂和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负责解决加装电梯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并建立了一套“政府搭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业主自选”的工作机制。20249,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工作机制进行改革创新,实行统一受理、一次性审批,将审批流程从原来的15项简化为3项,达到了企业和群众“零跑路”的目的。

(三)探索完善加装电梯建设模式。通过调研比选,综合各方面的优劣,并报经区加装领导小组同意,我区主要推行了自建、原单位代建、总承包3种建设模式开展电梯加装工作。目前,我区加装电梯主要采取总承包模式,由电梯生产制造厂家作总承包单位,自身须具有钢结构资质;或由电梯生产制造厂家牵头,和具有钢结构资质的单位成立联合体作总承包单位,包揽电梯加装所有事务。

(四)立足长远紧盯电梯后期运维2017年以来,渝中区作为全市首批试点区县,不断探索总结加装电梯后期运维模式,按照加装电梯“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的原则,形成了以市场化的物业公司和“党建+物业”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两种管理模式,有力保障了加装电梯安全、稳定、长效运行。截止2023年底,全区已投入运行的加装电梯156台,由物业公司管理的122台、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管理的34台。

二、具体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优化简化加装电梯立项条件的建议

我区《流程》明确:“居民向社区咨询加装电梯政策,街道、社区根据居民意愿统计房屋基本信息,并由设计联合体从硬件建设角度免费摸清加装电梯的可行性,居民以单元为单位自愿向社区、街道申请加装电梯”。从现行模式看,各社区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组织召开加装电梯居民协调会,帮助推进各项工作。

按照《民法典》有关要求,渝中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满足以下条件即可正式立项启动:以单元为单位,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

(二)关于妥善处理加装电梯对低楼层居民生活影响的建议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能给低楼层居民带来的采光、噪声等方面的影响一直是加装电梯方案设计需要考虑的重点因素之一。例如:加装电梯联合审查阶段,区加装办会邀请重庆市房屋结构设计专家对方案进行优化指导,尽可能减少对低楼层居民的生活影响。加装电梯公示期间,若低楼层居民提出反对意见,各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会积极参与指导化解矛盾问题,积极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三)关于优化完善加装电梯建设费用分摊方式的建议

渝中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考虑到很多居民收入并不宽裕的现实,给予的加装电梯政府补贴力度全市最大。具体而言,从2017年开始执行的加装电梯政府补贴为:加装电梯总承包合同总金额的50%,加装电梯涉及的(水、电、燃气、污水、消防等)管网迁改、电力增容等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

(四)关于探索创新加装电梯后期运维模式的建议

当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装运行后,全部产权归出资居民所有,属于私有产权。是否采取按次刷卡计费的方式支付电梯电费、维保费等由产权业主自行决定,政府不能干预,也无法给予相关补贴。渝中区已投入运行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尚未出现业主自愿按次刷卡乘梯的情况;个别公共电梯因其建设模式的特殊性,通过按次刷卡计费方式解决后期运维资金问题,例如七星岗中山二路“阳光电梯”采用了该模式。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多年持续不断地推进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当前全区能加易加电梯的楼宇已基本完成加装,面临的矛盾困难主要有:一是部分楼宇不具备加装电梯硬件条件;二是部分楼宇加装电梯居民意见难统一;三是加装电梯涉及居民部分的资金筹集困难。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为切实把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做得更好更实更细,下步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完善:

(一)不断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作用。进一步发挥好属地街道和社区的作用,针对部分加装电梯推进困难的情况进行分类处理,深入开展政策流程宣传解释工作,做好居民内部矛盾沟通协调,引导达成一致性意见。

(二)持续推进加装电梯法律维权。按照《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妥善处理好加装电梯过程中维护大多数人的合法权利,兼顾少数人的正当权益的矛盾关系,按规定要求推进审批程序、出具审批手续,引导居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问题。

(三)探索创新加装电梯运维模式。针对许多老旧楼宇没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引导居民采取存蓄轿厢广告公共受益、按次刷卡缴费乘梯、以单元为单位建立加装电梯运维资金“蓄水池”等方式,解决加装电梯后期运维费用不足的问题,确保老百姓能够持续安全放心乘梯。

此答复函已经陈洁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数字人大网站:https://fggs.cqrd.gov.cn/adminh5/digital,依程序登录“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陈      

        电    话:63517113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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